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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购销

第四节 购销


 

  一、农副产品购销

  自1986年以来,全县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家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结合嫩江县农副产
品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方便农民出发,积极开展大豆(豆饼、豆油)、马铃薯、芸
豆和葵花籽的收购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商品的放开,1996年,农副产品收购
工作基本停止。

   1986~1996年农副产品销售统计表
  表7—4 单位:吨



  二、废旧物资收购

  废旧物资收购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1987年以前,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城镇各街道都设立
了废旧物资收购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1988年以后,农村此项业务被个体和私营企业取代。
县废旧物资公司业务主要在城内。在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中,各业户不仅严格执行废旧物资回收
和特种行业管理政策,而且深入村屯,走街串巷收购了大量废旧钢铁和有色金属,为废金属有
效地利用和净化城乡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1986~2000年废旧物资销售统计表
  表7—5 单位:吨



  三、土副产品收购

  土副产品收购,是增加农民收入,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组成部份。1986年,基层供销社全
部从事土副产品购销业务。县供销联社在城内设有土产公司,专门从事土副产品收购工作。1993
年后,收购土副产品的商贩增多,他们走村串户上门收购,供销社收购的货源被切断,收购量
逐渐减少。

   1986~1997年土副产品收购统计表
  表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