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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粮食储备与保管

第六节 粮食储备与保管



  为了解决主产区卖粮难的问题: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保证粮食市
场供应和粮价稳定,1990年5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55号文件《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的决定》。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嫩江县前卫粮库、双山粮库为国家粮食储备库。1996年,嫩江
粮库又被批准为国家粮食储备库。

  全县各粮食储存企业,针对粮食储量的大量增加,形态密集,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把安
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种安全规
章制度。在责任落实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安全责任网络,做到安全目
标“量化、细化、实化”;在措施落实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了经营性工作
检查,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有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同时,进一
步加强了安全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和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从1988
年开始,粮食收储企业在安全保卫和消防设施上增加 514万元投入。购置了消防车、测温仪,
改造了地埋线,修建了围墙,增设了岗楼及压力泵,对义务消防队的骨干人员进行了培训,对
警队人员进行集训,增强了安全保卫和消防功能。实现了无坏粮、无火灾、无被盗、无生产事
故的工作目标。保证了库存粮食的安全,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秩序。1999年,县粮食局被授予市
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伊拉哈粮库被授予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