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药品市场管理
第二节 药品市场管理
1990年,成立了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药药材公司。由医药、卫生、工
商、技术监督局、税务、物价、公安、县社等部门参加进行医药市场整顿,重点查清了“三证”
(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不全、不法经营及乱搞批发、
制售伪劣假药、医疗单位制剂外销、医疗单位自采药品、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经营等现象。共检
查了 2个药品批发企业(嫩江医药药材公司批发部、九三医药公司),2个县级医院(人民医院、
中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7个个体诊所,2个个体药店,4个国营零售药店,1个大集体药店,
4个农村供销社等25个单位。查出了6种问题,分别采取了批评教育、罚款、封存、取缔等处罚
手段。查出变霉饮片32种,价值 700多元。对经济区内4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验收发证,下
发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目录》。
1992年,各部门配合,集中力量深入农村、城镇、铁路、客运站查处堵截不法药贩和打假
扫劣活动。对城镇及乡村80多家个体诊所、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收缴伪
劣一次性输液器30多批,价值2 500元。
1993年,配合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部门共查获烧毁伪劣药品27万多元。1995年,认
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药品管理的通知》,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反复深入农村、城镇、铁路、客运站查堵不法药
贩。取缔了10多家非法经营药品的食杂店,对九三农垦局 6个用药单位进行了停业整顿,取缔
了嫩江农场办事处私设的卫生所,查获了嫩江镇兴农街黑批发窝点,当场缴获非法药品28种,
价值14 000余元。是年3月,在县人大的支持下对5个乡镇卫生院、供销社、个体诊所进行检查,
取缔了临江、塔溪、白云、科洛乡的部分小卖店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1996年,县政府制定了
《嫩江县药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在医药药材公司成立药品稽查所。1998年,将原医药
药材公司的药品稽查队改名为嫩江县药品稽查大队。药品稽查大队成立后,深入全县18个乡镇、
11个国营农场矿山的医疗单位、药品经营单位、个体诊所进行检查、抽查,并在铁路、客运站
设专人堵截。共查处有违纪行为的单位24家,违纪品种110个,捣毁非法倒卖药品窝点7个,价
值12.7万元,取缔非法经营药品食杂店23家,扣没药品300件,销毁伪劣假药 8种,价值3万元,
对一部分案例进行曝光。查处医疗单位和经营单位私自外采药品13家,收缴药品差价 3.7万元。
1999年药品稽查大队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19个乡镇,11个农场的医疗单位、药品经
营单位、个体诊所进行了多次检查。共查处有违纪行为的单位23家,违纪品种 110个,捣毁非
法倒卖药品窝点3个,收缴药品差价8万元,取缔非法经营药品的食杂店、保健品商店21家,共
扣没药品180件,销毁伪劣假药87种,总价值7.5万元。查处医疗单位和经营单位私自外采药品
10家,收缴差价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