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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八篇 经济综合管理

篇下序



 
  1986~2000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实行重大改革,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其中,1986~1992年,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双轨”制阶段;1992~2000年,是由原
来的计划经济全面推向市场经济阶段。市场调节比重不断扩大,指令性计划大幅减少,经济管
理也随之发生根本变化。县政府开始综合运用计划、统计、标准、计量、物价、工商行政、审
计等手段,依法对全县各种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经济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保障了国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1988年前,省对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1989年改为
“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培植税源,广开财源,逐步建立起“以税养财、以财促税”的良性循环机制。县财
政的状况不断好转、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5年间,土地管理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农业、非农业用地进行清查、丈量、登记、发证,
实行土地有偿期使用,促进用地单位节约用地、合理用地,有效地控制乱占滥用土地现象,严
肃查处违法用地案件,维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全县土地资源总量动态平衡
的目标。

  1986~2000年,县劳动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工资福利、劳
动保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职工退休退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使广大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生活福利不断改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