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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积极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积极开展市场管理、企
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及其仲裁、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公平
交易管理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等各项管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
促进了市场经济和地域经济的发展。

  1986~1993年,贯彻国家的国营、集体、个体经济一齐上的方针,充分发挥了个体私营经
济的补充作用。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94年把个体私营经济发
展纳入政府行为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由补充地位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
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2000年末,城镇个体私营业户已达6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33%。
全县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10.2%。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5 052
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85.5%;吸纳安排社会待业青年、闲散人员1.2万人;安排农村剩余劳动
力2.5万人。全县已有各类集贸、批发、综合市场46个,商饮服务网点6 503个,形成了较完善
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