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管理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管理
从1990年 4月起,对农产品价格管理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都属于计划价格。到1996年 4月,农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有小麦、
玉米、大豆;属国家指导价的有油菜籽、甜菜、农作物种子等;属市场调节价的有肉、蛋、禽、
蔬菜等。与1986年同期相比,各种农产品价格都有所提高。大豆收购价由每公斤(标准品)0.69
元提高到1.72元,小麦由每公斤(标准品)0.76元提高到1.12元,甜菜由每吨90元提高到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