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审计
第二节 社会审计
1987年,经黑龙江省审计局批准成立嫩江县审计事务所。当时有从业人员4人,聘用3人。
2000年末,从业人员达到13人,聘用3人。1992年9月21日,组建墨尔根中心审计事务所,作为
嫩江县审计事务所的分支机构。1993年 6月28日,经黑龙江省审计局批准成立嫩江县第二审计
事务所,作为独立行使法人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从业人员 5人,
聘用5人。为扩大社会审计的辐射面,1994年3月,成立黑龙江审计师事务所北方分所,2000年
末,在职人员达到16人,聘用4人。
审计事务所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部门、单位委托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审计鉴证事项;
司法、监察、纪检和工商等机关委托的经济案件鉴定事项;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证、年检和财产
抵押贷款的验资事项;建账建制、提供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合资、联营、承租、
股份企业财经方面鉴定和查证事项;核定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审计、
会计顾问;培训审计、会计人员及其它有关审计服务事项;承办县政府和县审计局委托的审计
事项。1987~1999年末,两个审计事务所共完成 2 060多项(次)各类审计查证、资产评估、年
检验资、经济责任、咨询服务等项业务。其中:承办委托验资 1 565户(次),验证注册资产总
额6.5亿元,审减虚假注册资金1 100多万元;进行资产评估2产,评估资产总值13万元;对328
户企业进行了审计查证;受聘担任21户企业的审计、会计顾问;帮助15户企业建账建制、进行
财会业务辅导,办了2期财会人员、内审人员培训班,培训110人;受理清债业务38件,清理回
收资金45万元;办理经济责任审计68户;承办经济责任案件鉴定43件,查证资金总额 120多万
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对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为各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 480
万元。1998年,县审计事务所在审计地税局综合楼工程中,一次审减高估冒算工程款 423万元。
对18户困难企业减免验资收费6.4万元,受到用户的好评。2所共实现审计收入 236万元,有固
定资产49万元。
根据国家财政部会协字[1998]22号和中注协会协字[1998] 298号关于会计师(审计师)事务
所限期脱钩改制文件精神,嫩江县各审计事务所于2000年 2月与县审计局脱钩。经省注协批准,
分别成立了嫩江县兴融会计师事务所、嫩江县北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独立的社会中
介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