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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促产增收

第四节 促产增收


 
  

  1986~1993年,县税务局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设立专门促产增收机构,
成立促产增收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以分局、所为单位开展促产增收活
动。全县有促产点102个,增加税收2 303.5万元。1993年,县税务局主动帮助县生产资料公司
推销化肥 102吨,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税收收入。帮助县啤酒厂改造设备,提高产品质量,
扩大销路,当年增加利税10万元。1986~1990年,对少数集体企业投放周转金21.6万元,创造
利税13.2万元。根据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放宽乡镇企业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开展
“五个一工程”,即:一厂一策、一点一支、一户一促、一事一帮、一项一扶,帮助伊拉哈砖
厂等 8户乡镇企业给予减免税照顾,解决了实际困难,使这些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又涵养了财
源。

  1994年,县国税局成立后,把促产增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本着“有
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嫩江繁荣”的原则,按照解放思想,掌握政策,办税
服务,税务执法的要求,主动帮助溢香糕点厂兼并了第一副食品商店,扩大了生产规模,安置
下岗职工30多人。对长福乡“驿站马肉干”食品有限公司,不但在办理证照登记和税费减免上
给予扶持,还对产品包装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开拓海外市场远销日本。通过调研论证、建议
九三农管局将所属的 7家乳品厂进行资产重组,使黑龙江省鹤王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全国乳
业生产行业的一颗新星。用足用好政策,至2000年,共为企业减免税款 1 900万元。与安徽省
六安市华康油厂联系引进外资 750万元。支持文明城镇建设捐款18.6万元。1994~2000年,县
国税局通过促产增加税收收入2 108.4万元。

  县地税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涵养税源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同促进税收增长结合起来,
积极为地方招商引资上项目服务,主动上门为新建项目在办证、用票、税收政策优惠等方面提
供咨询和便捷服务。在税收政策框架中,运用优惠税率、投资税收抵免等措施,支持企业技术
更新、科技创新、资产重组,促进了增产增收。为地方经济建设捐资20余万元,给各项事业捐
款5万多元,为发展县域经济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