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九章 土地管理

第九章 土地管理



  
  嫩江县土地管理局于1986年12月 8日组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
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或拟定土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
计划,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权属管理,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土
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和出让方案落实,对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市场进行
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