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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调查

  根据国务院[1984]70号文件要求和国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按省部署,由嫩
江县与九三农管局分别组织土地详查,成果县按行政辖区统一汇总编制上报。嫩江县于1992年
5月开始,历时两年10个月,到1994年12月经省验收合格。

  经土地资源详查,查清了县辖 5个镇、14个乡、16个县属农林牧渔蚕场、47个(含分场)军
办农场、9 个外埠农场、九三农管局所属11个农场、省属2座煤矿和1座铜矿的各种土地利用分
类、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现状。编绘了县、乡(镇)两级及九三各场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
了各类土地数据统计汇总,编印了《嫩江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二、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资源详查总面积149.57万公顷,按一级类型统计汇总,耕地面积 36.81万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24.61%;园地面积576公顷,占0.04%;林地面积 69.97万公顷,占46.78%;牧草地
面积 16.24万公顷,占10.8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09万公顷,占1.4%;交通用地面积1.07万
公顷,占0.72%;水域面积2.58万公顷,占1.72%;未利用土地面积20.74万公顷,占13.87%。
土地利用现状大体是“五山二草三分田”。

   嫩江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统计表
  表8—17 单位:公顷



  续表



  三、土地权属状况

  (一)土地所有权状况

  土地资源详查基本查清了全县土地所有权状况,国有土地面积132.8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88.8%;集体所有土地面积16.53万公顷,占 11.1%;暂未调查区0.19万公顷,占0.1%。国
有土地为主体,9份国有,1份集体。

   嫩江县土地所有权现状统计表
  表8—18 单位:万公顷



  续表



  (二)土地使用权状况

  按土地使用单位分类,县属用地面积104.0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6%;外驻单位用
地面积45.49万公顷,占30.4%,其中:九三农管局所属33.76万公顷,占外驻单位用地面积74.2%;
军办农场9.11万公顷,占20%;其它场矿用地面积2.62万公顷,占5.8%。

   嫩江县土地使用权统计表
  表8—19 单位:万公顷


  注:外驻单位中不含铁路用地,其它场矿含外驻农场和 3座省属煤、铜矿,其他小矿含在
县属面积。

  (三)土地使用系统用地状况

  按土地利用分类,国营农场系统用地面积3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其中,耕地
面积18.12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49.2%;国营林业系统用地面积 10.15万公顷,占6.8%,其
中,耕地面积0.16万公顷,占0.4%;乡村用地面积36.11万公顷,占24.1%,其中,耕地面积12.99
万公顷,占 35.3%;机关团体农副业生产用地面积11万公顷,占7.3%,其中,耕地面积5.47万
公顷,占 14.9%;国家建设用地面积1.23万公顷,占0.8%,其中,水利系统(含江河)0.72万公
顷,占本项58%;国有储备土地55.17万公顷,占 36.9%,其中,耕地面积0.06万公顷,占0.2%;
外县在本县用地面积0.0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01万公顷。

   嫩江县土地利用分系统一级地类面积表
  表8—20 单位:公顷



  四、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分布区域明显

  土地资源中的耕地、林地、牧草地有明显的区域性和集中连片分布的特征,其中:耕地79.8%
分布在平原区,山区只占20.2%;林地82.5%分布在山区,平原仅占 17.5%;牧草地主要分布于
江河两岸及河谷低洼地,荒草地集中分布于山区,占85.6%,平原仅占14.4%;这一分布特征决
定农林牧业用地布局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国有农林场占地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占地少

  全县国有农林牧场占地55.6万公顷,其中耕地23.3万公顷,人均土地3.4公顷,人均耕地1.4
公顷。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占地36.1万公顷,其中耕地13万公顷,人均土地1.7公顷,人均耕地0.53
公顷。乡镇用地总量和耕地总量比农林场分别少19.5万公顷和10.3万公顷,人均土地和耕地比
农林场分别少1倍和1.6倍。

  (三)平原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潜力大

  全县后备耕地资源 6.1万公顷,除国营农场外,主要分布在山区,平原只有临江乡宜开发
水田 300公顷后备耕地资源。由于山区交通不便,自然气候条件限制,开发难度大。但从长远
看,山区土地、矿产资源丰富,综合开发潜力大。

  (四)土地自然肥力较高,但呈逐年下降趋势

  全县有6个土壤类型,多数土壤黑土层较厚,有耕地黑土类占75.6%,自然肥力较高,但由
于在土地利用中用养失调,致使土地质量有所下降,特别近年来水土流失加重,地力明显下降,
有机质含量减少。

  五、土地利用分区

  (一)分区

  嫩江县土地资源丰富,以农林牧为主的利用方向广,潜力大。1992年土地资源详查时,以
农业自然条件为标准,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以发展方向为主导因素,将全县土地资源化分
为三个区:即北部低山林区(Ⅰ);中东部低山丘陵农林牧区(Ⅱ);西南部波状平原农区(Ⅲ)。

   嫩江县土地利用现状分区面积统计表
  表8—21 单位:万公顷



  (二)分区概述

  1、北部低山林区(Ⅰ)

  本区位于县域北端的卧都河乡辖区的全部土地,有5个村和嘎拉山、中央站、卧都河3个林
场及省属马铃薯二分场。土地总面积16.96万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1.3%,其中:耕地0.18
万公顷,占本区面积的 1.05%;林地11.07万公顷,占65.28%;牧草地0.26万公顷,占1.66%;
荒草地4.83万公顷,占28.5%,其中后备耕地资源1.44万公顷。人口1 862人,人均耕地0.97公
顷。

  区内地貌多为低山,地势较高,但山势较缓,无高大独立山峰,河谷较为窄浅。暗棕壤为
主,河谷为草甸或沼泽土。年平均气温零下1.5~2℃,≥10℃有效积温约 1 800℃,无霜期约
85天。植被多为森林和森林草原,主要作物小麦、大豆、油菜。该区是嫩江县用材林生产基地。

  2、中东部低山丘陵农林牧区(Ⅱ)

  本区包括多宝山、霍龙门、座虎滩、门鲁河、塔溪、白云、麦海 7个乡镇辖区。区内建有
110个村,大治、霍龙门、四站、新民、白云岱5个林场,县种畜场,县良二分场,18个军办农
场,九三农管局所属建边农场和山河农场二分场,省属 2座中型煤矿,1 座铜矿。土地总面积
74.74万公顷,占全县土地的50%,其中:耕地7.25万公顷,占本区面积的9.7%;林地 46.69万
公顷,占62.47%;牧草地7.45万公顷,占9.95%;荒草地11.61万公顷,占 15.5%;其中后备耕
地资源3.84万公顷;工矿用地0.13万公顷,占0.2%。人口43751人,人均耕地1。66公顷。

  本区北部多宝山台地区,为省属煤、铜矿所在地,是本县煤、铜、金生产基地。中南部丘
陵为主,多为天然次生林,河谷较为宽阔,农业较发达。区内的霍龙门、塔溪、麦海 3乡部份
地区地处小兴安岭脊地带,以低山为主。年平均气温零下1.5℃≥10℃有效积温为1 800~2 000℃。
无霜期 95~100天。暗棕壤为主,黑土有一定分布,河谷草甸土为多。土地、矿产、山产品资
源丰富。

  3、西南部波状平原农区(Ⅲ)

  该区为联兴、新胜、海江、科洛、嫩江、长福、墨尔根、临江、前进、双山、伊拉哈11个
乡镇。区内有130个村,科洛、四十里河、高峰、头道岭4个林场,县良种场,九三农管局所属
嫩北、嫩江、鹤山、荣军、跃进、大西江、尖山、七星泡和山河农场(二分场除外)及九三局直、
良种场。土地总面积57.86万公顷,占全县土地的 38.7%,其中:耕地29.38万公顷,占本区的
50.79%;林地12.21万公顷,占21.1%;牧草地8.53万公顷,占14.73%;荒草地2.77万公顷,占
4.78%,其中后备耕地资源0.81万公顷。人口396 917人,人均耕地0.74公顷。

  本区地势较低,海拔200~370米,地面波状起伏,漫川漫岗,河谷平坦开阔,泡塘较多。
黑土为主,土质较为肥沃。年平均气温 0.5~1℃,雨量适中,热量较足,≥10℃ 有效积温2 100
~2 400℃,无霜期110~125 天。该区是全县集乡村、农场群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基地。主产麦
豆,兼种马铃薯、甜菜、蔬菜和杂粮,水稻也有种植。人工造林规模大,牧业产值高,渔业居
三区之首。嫩江、海江、双山、伊拉哈、前进 5个中心城(集)镇,依铁路、公路干线南北相间
分布于该区腹地,工商业发达,交通、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好。各业发展较为协调,土地利用
效益占全县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