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第十届至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县第十届至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87年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满后,到2000年末,进行了 4次换届。而且按照规定每年
举行一次会议。
一、嫩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9月24~25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6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嫩江县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出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产生了嫩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产生嫩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嫩江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4~2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3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
告和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5月29~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
“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了 5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了关于加
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决议,并有4名代表作了大会发言。
第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27~2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6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
“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杨长山为县政府县长;会议还作出关于加
强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议。
二、嫩江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1年2月23~2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36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县长杨
长山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赵敬华作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主任王怀人作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代院长门向阳作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长陈永贵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
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决议》。
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杨长山当选为县政府县长,赵敬华、亢稚林、钟
占奎、吴克文、邵元革当选为副县长,门向阳当选为县法院院长,陈永贵当选为县检察院检察
长(按规定报批),并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8名。
第二次会议,于1992年3月25~2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20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
“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臧富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11月24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 215人,会议补选时昕为县政府县长、
门向阳为县政府副县长、何长江为县法院院长、冯国华为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 7名出席
省八届人大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3月24~2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0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
“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作出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7月28日举行,出席会议191人,会议选举黑河市第一届人大代表54
名,其中:分配嫩江县代表名额42名,市委推荐市直到嫩江县参加选举的12名。
三、嫩江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月25~2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37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县长时
昕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夏作民作199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县人大主任王怀人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何长江作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
检察长冯国华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人、副
主任 4人,时听当选为县政府县长,朱福海、夏作民、门向阳、孟庆春、高峰当选为副县长,
何长江当选为县法院院长,冯国华当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按规定报批),并选出县人大常委会
委员18人。
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3月15~1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
“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1人;作出关于加快开
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3月19~2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1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
“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亢稚林为县政府县长、刘文为县法院院
长、于树仁为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3月5~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9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
“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门向阳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扬为副
主任,补选3名委员。
四、嫩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10月28~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 212名。主要议程是:选举县十
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县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选
举出席黑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大会选举,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
亢稚林当选为县政府县长,刘广文、李泽国、杜武、王凤辰、韩绍鹏当选为副县长,刘文当选
为县法院院长,于树仁当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按规定报批),并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8名、
黑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0名。
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3月19~20日举行,出席会议17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两
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2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3月10~12日举行,出席会议17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两
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刘天成为县法院院长,李文柏、张所志、单
连学为县政府副县长。
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3月29~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7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
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补选邵元革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
2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