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一、主要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
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时间与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新选举。
嫩江县十届至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员表
表9一12
二、办事机构
1985年,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县人大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科技文教办公室、法制办
公室和人事办公室。1989年,增设代表联络办公室。1996年,机构改革时,代表联络办公室与
人事办公室合并。
三、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务委
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自1987年 9月25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产生以
来,到2000年末共举行94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行使《地方组织法》赋予的权力。
嫩江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简表
表9—13
续表
嫩江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简表
表9—14
续表
嫩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简表
表9—15
续表
嫩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简表
表9—16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