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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访工作

第六节 信访工作


 
  

  一、工作机构

  信访办主要是受理全县范围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日常的信访工
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及单位交办信访问题,并负责监督和检
查,定期分析、综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
党政领导和有关机关反映,定期到各列检单位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组织经验交流,推动信访
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新局面,维护正常信访工
作秩序,保障信访人的正当权利。

  信访办共有工作人员 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综合股、接待股、督查股、
秘书股。

  二、案件办理

  1986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0件次,结案251件,结案率为 96.5%。1987年,共受
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98件次,结案293件,结案率为 98.3%。1988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228件次,结案219件,结案率为96%。1989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259件次,结案252
件,结案率为97.3%。1990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92件次,结案284件,结案率为97.3%。
1991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54件次,结案423件,结案率为 93.2%。1992年,共受理人
民群众来信来访397件次,结案386件,结案率为97.2%。1993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86
件次,结案371件,结案率为96.1%。1994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03件次,结案370件,
结案率为92%。1995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32件次,结案410件,结案率为95%。1996年,
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87件次,结案459件,结案率为 94.2%。1996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
信来访487件次,结案405件,结案率为83.1%。1997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63件次,结
案521件,结案率为92.5%。1998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24件次,结案397件,结案率为
93.6%。1999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10件次,结案456件,结案率为89.4%。2000年,共
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76件次,结案525件,结案率为91.1%。

             1986~2000年信访案件分类表
  表9—23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