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工作
第三节 主要工作
1987年,县工商联广泛宣传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印发了《中国工
商业联合会章程》,使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特征被多数会员和工商界人士所认
识。帮助会员和工商业者把“爱国、敬业、守法”的精神落到实处,自觉遵纪守法、按章纳税、
文明经商、公平交易、热情服务,使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中起到有益的补
充作用。
县工商联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深入实际,了解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其中,关于大牲畜定点屠宰的建议;关于城镇规划的建议;关于履行职责为社会进步建言献策
是委员应尽的义务的建议;关于加快解决医疗市场的建议;关于发展县域经济、创造良好社会
环境和经营环境,出台宽松政策的建议等有价值的提案,得到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有的提案已被县政府采用并实施。
1998年洪灾以后,广大会员利用不同方式表达对受灾民众的心愿,副会长崔景权得知卧都
河乡南方村重建家园及新胜乡的后永久村灾后建小学校的事情后,在路远、资金不足的条件下,
主动垫付资金建房建校,让农民早日搬进新居,让孩子早日走进了课堂。会员为灾区群众送米、
面、物资达 4 000余元,个体医生自发组织医疗队,自备车辆、药品深入受灾严重的村屯,为
那里的群众义务看病,义务发放药品达1 000余元。1998~1999年,为城镇建设捐款3 000余元,
为江边带状公园造石凳、为希望工程捐款5 000余元。
1999年初,县工商联全体机关干部对老工商业者进行了走访,对他们的现实生活状况、身
体状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对部分孤寡老人,常年多病、生活确有困难的老会员送去补助款和
慰问品,还对退养的同志以及有病的会员执委进行了慰问。5 月26日县工商联第九届四次执委
会上正式成立了“维权保护中心”,县工商联聘请了 3名律师为县工商联维权保护中心法律顾
问。11月中旬,县纪检委为县工商联会员企业振兴沸石矿颁发“重点保护企业”的牌子。
2000年,县工商联研究制定下发了《嫩江县工商联基层分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利用县
里召开党群工作会议的机会,集中各乡镇主管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委员,采取以会代训的
形式进行了讲解,解答了各乡镇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