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代表会议
第七章 侨联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代表会议
1986年9月,县委成立嫩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县侨联)。12月9日,召开了嫩江县第一
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4人,出席会议代表19人,列席代表31人。选举产生了嫩江
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7人,并组成了领导机构。选出了主席1人,副主席1人,
秘书长1人。
1991年 9月10日,召开了嫩江县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修订
《嫩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细则》;选举产生嫩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及领导机
构;研究部署侨联工作;动员全县归侨、侨眷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维护世界和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振兴嫩江而努力奋斗。结合嫩江县侨情普查后
确认全县共有归侨、侨眷182户(其中归侨5户,港澳眷属7户),总人数为700人,分布14个国家
和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又要照顾代表各个阶层,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
确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为52人,占归侨、侨眷人数的7.4%,占户数的 28.6%,比上届增加代
表28人,港澳眷属列席代表 4人,各党委及群团组织领导干部列席51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嫩江
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1人,委员会推选主席 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设
名誉主席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