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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86~1988年3月,嫩江县委设政法委员会,1988年3月撤销政法委改为嫩江县委政法领导
小组,1990年 9月恢复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法委),1991年增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与县政法委合署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