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专项斗争
第二节 组织专项斗争
1986年,按照省、地委的作战部署,全县开展了“严打”斗争,进行了四次统一行动,共
捕获犯罪分子286名,摧毁犯罪团伙18个,捕获团伙成员62名。其中:依法判处100名(死刑5人、
死缓 6人、无期1人、五年以上25人、劳动教养70人),收缴赃款1.4万余元,赃物折价2.3万元。
经过连续四次的集中打击,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稳定好转。同时开展了“严打”工作。集
中力量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全年共立案53起。其中:公安机关立案18起,含重大 3起;检察
机关立案35起,重大5起,特大 3起。已审结48起,其中:公安机关14起,含重大3起,一般11
起;检察机关34起。含重大4起,特大3起,一般案件27起,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在严打斗争
中,检察机关指挥果断措施得力,加快了办案进度,保证了办案质量,被评为省、地的先进单
位。1989年,进行了以打击扒窃、溜门、撬锁、抢劫等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打击;以打团伙、破
积案为重点的专项打击;以打击流窜犯、在逃犯及打、砸、抢、烧违法犯罪分子为重点的专项
打击;以收缴凶器,打击流窜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打击;为严打卖淫、赌博,收缴查禁黄色书刊,
除“六害”为重点的专项打击。
1991年,嫩江县被评为全区综合治理先进县、专项打击工作先进县。以严打卖淫嫖娼、赌
博、涉毒为内容的除“三害”等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抓卖淫嫖娼人员54人,传播淫
秽物品人员41人,涉毒犯罪28人,赌博 464人,铲除罂粟原植物19万株。1995年,在开展反贪
污受贿斗争中,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反贪“百日攻坚战”,检察机关全体
干警认真工作,抢时间、争主动、高质量、高标准的快速破案,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
1996年4~10月,进行了“严打”统一行动。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3起,其中,重大
102起,特大9起。在全部案件中,破现案172起,隐案8起,积案13起,破案率达 91.9%,超额
完成省市下达的“严打”期间破案指标数。“严打”期间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70人(含刑
拘28人),其中批捕 127人,劳教30人,捕教人数占抓获人犯的92.3%,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8个
168 人,抓获了一大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其中:省公安厅在册33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抓获逃
犯任务指标的65个百分点,协外抓获逃犯20人。收缴各类黑枪 561支,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
数的124%。“严打”期间县法院共受理案件128件,平均审限19天,判处有罪人犯112人,5 年
以上刑期为56人,重刑面为 50%。共查封取缔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娱乐场所51个,查处嫖娼案
件10起,处罚卖淫嫖娼人员28人,查处传播淫秽物品5起9人。嫩江县被评为全市“严打”先进
县,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严打”先进集体。1998年,开展了以打击侵财为主专项斗争,重点
打击了盗窃、抢劫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犯罪及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公安
机关全年共破获经济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挽回经济损失 301.6万元,收缴赃款赃
物价值644万元。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6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
损失20余万元。在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斗争中,打掉了彭晓威、李金昌两个抢劫、盗窃团伙,
破各类案件30余件,破获了工商局家属楼抢劫、特大麻醉抢劫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
打掉了潘明顺盗窃机动车团伙,收缴黑枪71支、炸药25公斤、雷管 131枚。1999年,依法全面
查处取缔了“法轮功”点,对13名“法轮功”骨干进行了集中教育,并落实了“包保教”责任,
共收缴“法轮功”书籍3 935本,音像制品2 339盒,挂图36幅。收缴销售“法轮功”各类非法
资料所得1.8万元,273名“法轮功”练习者全部转化。至2000年,嫩江县17名“法轮功”练习
者出走和部分人员参加非法集会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以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局全体干
警为主力,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法轮功”练习人员 303
人,调查出春节前后搞非法集会2次27人。对此采取了行拘、刑拘、办班等形式使其转化。有5
名顽固分子送齐齐哈尔劳教所教养,其他一律交各党委实行“包保教”,责任到人,一包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