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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侦查

第二章 公安

第一节 侦查


 


  一、政治侦查

  1985年前,政治侦查工作由县公安局政保科负责,主要任务是打击现行反革命犯罪,开展
社情、敌情、政情调查等。是年,政保科有民警3人,设科长1人。至90年代,主要工作任务为
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等。
1998年,政保科增至 4人。1999年,县公安局机构改革,政保科与保卫科合并,成立政经文保
科,其职能任务划入政经文保科,全科有民警6人。

  (一)维护社会稳定

  1985年,全县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多,
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开始出现,并逐年增多,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
1991年5月2日,嫩江镇轻工市场商贩因税务机关提高税收而集体罢市,为嫩江县解放后第一起
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参加者最多时达 200多人,历时一周。闹事者围攻县委、县政府,抗
议税收上调幅度过大。县公安局政保、内保、刑侦等部门经深入调查,掌握了一些深层信息,
及时反馈给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后经各方工作,事件得到平息。此后,轻工商贩又几次
酝酿集体外出上访,都因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迹象,由有关部门出面化解,未酿成大的事端。与
此同时,农村的矛盾也日渐增多,干群冲突、土地纠纷时有发生。1994年11月,海江镇胜利村
村民与县良种场因地界争端发生冲突,双方聚集了80多人对峙斗殴,因县公安局防暴队及时赶
到制止,避免了严重后果发生。1997年 8月28日,县城再次发生商贩集体闹事事件。文苑商场
服装商贩 100多人集体冲击外来商家在本县的展销活动,闹事者呼喊口号,打砸展销柜台,抢
夺展销物品,封锁展销商场进出道路。县公安局闻报立刻派出警力,采取得力措施,控制现场,
抓获组织者和闹事骨干。后主要组织者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骨干成员8人被行政拘留,事件被
平息。农村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1998年 4月15日,白云乡东海村发生聚众扰
乱社会秩序事件。该村村民、原村支书丁某和儿子等人为争夺村领导权,以丁某任村长时为建
村小学校垫款为由,聚集亲属朋友数人,将学校一些教室门上锁,威胁驱逐教师和学生离开学
校,致使33名学生 23天未能到校上课。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复工作无效的情况下,5
月12日,县公安局受命组织警力前往该村对丁某等人执行拘留。丁某又组织数十人暴力抗拒公
安机关执行公务,公安民警在现场指挥员和多名民警受轻伤的情况下,将为首人员抓获,后被
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他十几名有关人员经拘留和教育后释放。1999年5月,长福乡德发
村发生一起集体暴力阻挠审判机关强制执行判决案件,参与群众20多人,打伤县法院民警 2人。
后县公安局将为首人员抓获,依法给予应有的处罚,使案件得到平息。

  (二)查处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1985年后,本县出现非法宗教活动萌芽,但是人数不多,分布不广,无大影响。后逐渐发
展,到1989年,据公安机关和宗教部门掌握,全县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达百余人,主要分布在
多宝山、科洛等乡镇。1991年8月,2名来自五常县的妇女到本县科洛乡等地非法传播所谓基督
教义,发展信徒百余人,县公安局政保科经缜密侦查,将 2人抓获,收容审查一个月后释放。
此后,非法宗教活动时起时伏,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虽做了很多工作,但因其活动隐密,很难
从根本上取缔。在非法宗教活动增多的同时,邪教活动也开始出现。1997年 8月,居住在县城
新华街居民、停薪留职的原一百营业员白某聚集了一些人大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购买80平方
米房屋 1处,设立“神殿”,自制“天书”,散布淫乱、改朝换代等蛊惑人心的言论。白某自
称“神”的指令,拆散了两户家庭,还在“天书”中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攻击和诽谤,并向
省、县领导机关、政法机关和宣传部门散发。县公安局在周密调查的基础上,将该团伙取缔,
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1998年,“法轮功”活动迅速在全国漫延,本县也开始出现习
练者,1999年,全县习练“法轮功”群众达273人。是年7月,县公安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做
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对骨干成员24小时近距离全天候监控,使全县未发生一起外出进京进省上
访事件。1999年,经公安机关和宗教部门调查,全县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约 538人,主要分布在
农村,并以山区乡镇为多,参加者以中老年妇女为主,也有部分青年人和少数教师、干部参。
2000年2月,因巴彦县2名“法轮功”骨干分子串连,致使本县16名原法轮功骨干于 2月中旬突
然进京上访,被铁路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大部分被半路拦住接回。在反复工作无效的情况下,
县公安局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5名顽固不化者予以劳动教养处罚。

  二、刑事侦查

  (一)刑事发破案概况

  由于1984年全国“严打”斗争的良性效应,1985年后的一个时期刑事发案较为平稳,破案
率也较高。是年,全县发刑事案件212起,其中重大50起,破获现行案件 172起,破案率为81%,
重大案件破获47起,破案率为 94%。进入90年代后,发案上升较为明显。1991年,全县发刑事
案件471起,其中重大116起,特大10起,破案难度增大,全县破现案276起,破案率为58.5%,
破重大案件77起,破案率为66%,破特大案件 9起,破案率为90%。此后,发案数逐年增多,罪
犯作案手段日益暴力化、智能化、集团化、流窜化,破案难度也日益增大。到1996年,全县发
刑事案件458起,其中重大195起,特大23起,破现行案件272起,其中重大143起,特大16起,
破案率分别为59.3%、73.3%和69.6%。此后,全县年发案都在400起以上,综合破案率 50%以上。
1998年,由于立案标准改变,以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准,县公安局现案破案率有所降低。是
年,全县发刑事案件438起,破获215起,破案率为49%,发重大案件 214起,破获116起,破案
率为54.2%,发特大案件32起,破获14起,破案率为44%。到1999年,县公安局加大了打击力度,
破案率有所提高。全县共发刑事案件460起,其中重大197起。特大28起,破现行案件 306起,
其中重大115起,特大15起,破案率分别为66.5%、58。4%和53.6%。

  (二)专项斗争

  为稳定社会治安,从1985年起,各级公安机关不断组织各种专项斗争,打击突出的刑事犯
罪,整治社会治安。1986年10~12月,开展了历时 3个月的严打第三战役。在这场专项斗争中,
县公安局共收捕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100名,破案105起,其中重大 7起。1990年7~8月,又开
展打团伙、破大案、追逃犯夏季攻势,破案39起,其中大要案19起,打掉犯罪团伙 4个,抓获
在册逃犯 8人。1991年,针对逃犯增多的现实,又按照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破大案、抓逃犯
专项斗争,破案 204起,其中重大70起,抓获在册逃犯32人,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1992年,针对黄、赌、毒泛滥的状况,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卖淫嫖娼、赌博专
项斗争,一举抓获卖淫嫖娼人员54名,传播淫秽物品41人,涉毒28人,赌博成员 404人,净化
了社会风气。1993年10月,又开展了破大案百日攻坚战斗争,县公安局在一百天内破案 256起,
其中重大12起,特大3起,抓获在册逃犯8人,打掉犯罪团伙 9个。1994年5~6月,开展了集中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专项斗争,共破案 235起,其中大案34起。1996年4~8月,开展严打专项斗
争,共破获刑事案件272起,其中重大159起,特大16起,打掉犯罪团伙46个195人。1999年7~
9 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抓逃专项斗争,并首次采用了电脑网络抓逃的现代化科技手段,极
大地提高了抓逃效率。在这场斗争中,县公安局抓获网上逃犯86名,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名列
全市第一,被评为全省追逃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三)刑事大要案侦破

  从1985年开始,本县刑事大要案呈增多趋势,1986年7、8月份,嫩江镇内连续发生多起入
室强奸妇女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连续奋战一个多月,于 8月10日将犯罪
分子抓获归案。1988年 3月28日晚,县公安局座虎滩派出所长被犯罪分子杀死在家中,随身携
带的五四式手枪被抢走。29日晨,犯罪分子在霍龙门乡依克特村杀死 7人,然后驾车逃跑,并
将追捕的多宝山派出所长邵月华在嫩漠公路 198公里处杀死。29日下午,犯罪分子在嫩漠公路
192 公里处与追捕的县公安局民警相遇,双方发生激烈枪战,犯罪分子被当场击毙。1989年11
月 6日,本县工商银行黑宝山煤矿办事处发生特大杀人抢劫案。办事处两名职工被杀,现金18
万元被抢。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艰苦工作,缜密侦查,迅速将案件破获,4 名犯罪分子相继落
网。1995年,门鲁河种畜场发生一起21头奶牛被盗的特大案件,经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深入工作,
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1996~1997年初,本县城镇发生系列撬盗案件,县工商局、县石油公
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生产资料公司、县交警队、县客运站等多家单位被撬盗,被盗现金及物
品总值数万元。县公安局刑警队经长期艰苦工作,于1997年1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1999年8月
8 日夜,黑宝山煤矿发生特大人室杀人抢劫案,煤矿办公楼三个财务室被罪犯撬开,被抢人民
币6 150元,现金存折10万余元,更夫被杀死在室内。刑警大队经26天紧张工作,将3名犯罪嫌
疑人抓获。

  三、经济侦查

  1985年前,由于经济犯罪较少,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主要由刑侦部门负责。随着改革开放
的深化,经济犯罪的逐年增多,打击经济犯罪的任务也越来越重,1986年,县公安局成立经济
案件侦查科,首次有了专门的经济案件侦查部门。1997年,原由检察机关受理的涉税案件和侵
占公私财物案件,也移交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办理。1999年,县公安局机构改革,经济案件
侦查科改为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共有民警12人,其中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副大队长 1人,
下设打击诈骗、涉税、打私3个中队,负责经济案件种类扩展到9类87种。

  (一)经济诈骗案件侦破

  打击经济诈骗犯罪是公安局经侦部门的主要任务。1986年,县公安局经侦科成立当年,即
破经济案件12起,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犯罪诈骗手段日益翻新,县公
安局打击力度也随之增大。1991年,县公安局经侦科破诈骗案件13起,为本县挽回经济损失达
164 万元。这些诈骗案,多为以签订购销合同为名作案,还有伪造印章,假造担保书骗取银行
贷款等。1992年8月,河南省桦川县谢某以代销为名,诈骗本县浸油厂豆油6万公斤,成为全县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起较大诈骗案件。县政府组成以县公安局经侦科为主要成员的专案组赴河南
省办案,历时 1个月,终于将案件破获,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1995年,由于上级公安机关
破案标准改变,以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标准,县公安局经济侦查部门破案数有所降低,但当
年仍然破获诈骗案件23起,挽回经济损失480万元。1998年,嫩江县街头诈骗案件增多。是年3
月,一伙来自依安县的不法之徒,以大额钞票换零票的手段诈骗群众钱财,经侦科迅速行动,
经深追细查,当场抓获正在进行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6名,经审,犯罪嫌疑人供认在嫩江县
作案数10起,累计人民币30余万元,破案后收缴人民币12万余元。2000年,本县省属的黑宝山
煤矿发生一起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宋某以与煤矿签订原煤合同为手段,先后骗取黑宝山煤
矿原煤 4万余吨,价值人民币800余万元,宋某仅返给煤矿190万元,其余非法占为已有,并携
款潜逃,后被县公安局在深圳市抓获。是年,全县共破诈骗案件10起,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32
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打击涉毒犯罪

  1986年,本县涉毒案件较少,只有零星种植少量罂粟原植物现象,构不成犯罪,公安机关
发现后即予以铲除,对种植者以教育为主。此后,由于北部山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
距县城路途遥远,山高林密,人迹难至,一些不法之徒开始在山林间开始大面积种植罂粟。1989
年,仅办理涉毒案件1起,铲除罂粟500余株,收缴烟膏30克。后经上级公安机关飞行观测,发
现本县北部山区种植原植物现象严重,并掌握了具体地域,又将嫩江县列为毒品种植重灾区。
1991年,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根据飞行观测提供的线索,对北部山区进行了一次时间较长、规
模较大的踏查,铲除罂粟原植物12万株,收缴烟膏800余克,查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12名。1992
年,查处涉毒案件16起,铲除罂粟3.5万株,收缴鸦片1 980克。经过两年的努力,沉重打击了
涉毒犯罪,彻底刹住了种植罂粟之风,摘掉了毒品重灾区的帽子,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此后,
涉毒犯罪在本县明显减少,1994年和1995年全县仅铲除罂粟 1千余株。1996年,种毒现象稍有
回潮,县公安局随即采取得力措施,当年查处涉毒案件 7起,铲除罂粟23 400余株,查处涉毒
违法犯罪人员 6名,压住回潮势头。1999年,全县查处涉毒案件3起,铲除罂粟617株,查处涉
毒违法犯罪人员3名。

  (三)打击走私贩卖黄金犯罪

  1985年,由于对开采和买卖黄金管理较为严格,不允许私人采金,承包采金形式也未出现,
因此走私贩卖黄金案件很罕见。直到1988年,县公安局经侦部门才破获此类案件 2起,缴获沙
金 37.62克,黄金70.2克。此后,由于黄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私采和走私贩卖黄金案件开始
增多。1989年,破获此类案件2起,收缴黄金387克。1991年,查处涉金案件2起,收缴黄金400
余克。此后一个时期里,涉金案件时起时伏,本县北部山区一度发生私采滥采黄金高潮,采金
船达数百条,嫩江水为之混浊变色。县公安局紧急出动,派出专案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
经连续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终将私采滥采黄金潮平息。1998年,查处黄金案件 7起,收缴黄
金749.1克,查处涉金犯罪人员9名。1999年,虽然破获案件数量仅为2起,查处2人,但收缴黄
金达1 121.7克。

  四、预审逮捕

  1985年,预审和报捕工作由县公安局预审科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刑侦、治安部门初步侦查
终结后的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和深挖,从中发现新的犯罪,同时,在法律上严格把关,防止错案,
对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报请逮捕,提起公诉。是年,共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5起 107人,
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5起 105人。此后,随着刑事发案增多,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逐年增多,
移送批捕量也不断加大。1990年,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达17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提公诉155
人。在审查把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同时,预审部门还加大深挖力度,配合刑侦部门挖出
犯罪嫌疑人隐匿的深层犯罪,对检察机关退回的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审查,搞清真相,惩处制
造伪证和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分子。

  1992年 3月,县珍珠岩厂厂长孙某伙同杜某等人制造假证包庇犯有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以错案退卷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预审部门与刑侦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经周
密细致的工作,终将案情真相查清,使做伪证和包庇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被依法判处缓刑。
1999年 7月,公安机关机构改革,预审部门并人刑警大队,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由
各办案单位白行负责。是年,县公安局共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180起229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
公诉4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