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检察技术
第八节 检察技术
检察技术的前身是刑事技术检察。1992年以前没有单设技术检察机构,检察技术业务综合
在刑事检察中进行。随着执法监督业务的全面开展,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县检察院于1992年
增设检察技术科,始有检察技术。
检察技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正解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
监督职能中涉及到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
案件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文证审查及检验鉴定。1992年,受理检察
技术案件50件。其中:法医检验45件,文证检验5件。参与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7次。1993年,
办理检察技术案件30件。其中:法医检验25件,经法医检验改变原鉴定结论1件。文检5件,参
与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10次。1994年,检察技术全年办理各类案件46件。其中:法医检验38件,
文证检验7件,司法会计鉴定1件。1995年,检察技术共受理各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57件。其中:
文证审查检验32件,经审查检验改变原始结论7件。法医检验审查鉴定20件,文件检验鉴定4件,
司法会计鉴定1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现场勘查4次。1996年,全年受理检察技术案件43件。其
中:文证检验7件,法医检验36件,经检察改变原始结论 2件,参与现场勘查9次。1997年,检
察技术全年受理各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46件。其中:文证审查检验31件,法医检验鉴定12件,
文证检验鉴定3件。1998年,受理各类检察技术案件62件。其中:文证检验鉴定4件,法医检验
5件,文证审查52件,用作证据的视听资料1件。1999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检察技术案件62件。
其中:文证审查54件,法医检验鉴定3件,文证检验鉴定1件,复议鉴定 4件。参与重特大案件
现场勘查1次。检察技术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检察技术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