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民兵营、连部正规化建设

第三节 民兵营、连部正规化建设


 
  

  1986年,人武部改变地方建制,民兵工作的中心任务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人武部在
基层民兵营连中广泛开展达标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民兵营连部的正规化建设。1992年,根据省
军区制定下发的《全省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标准(试行)》规定,大力加强基层民兵正规化建设。
基层民兵营连部正规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996年,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民兵数量有所
减少,乡镇民兵营被撤销,各基层单位只设民兵连、排。民兵连、排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也有了
新的规定,要求各民兵连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民兵工作(有八次记录),民兵连有 3
~5 人的教育骨干队伍。民兵连长为党支部委员或村民委员会委员。有军事训练的民兵连对每
次参加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成绩进行登记。有各种应急作战方案 (护林防火预案、防汛抢
险预案、维护社会稳定预案、应付突发事件预案、应急分队集结预案 )。连部要挂有明显的标
志牌,连部要有办公桌椅和连旗。连部要有资料柜,柜内存放上级下发文件、图书、刊物和一
卡(退伍军人登记卡)、两薄(民兵活动记录薄、民兵工作记录薄)、三册 (民兵花名册、兵役登
记册、现役军人登记册 )。活动室内适当位置悬挂村民兵工作图板。1996年,嫩江县长福乡爱
国村民兵连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军区评为全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