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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空教育

第二节 防空教育




  1985年以后,国家把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1986~1990年,嫩江县人民防空教育为
巩固、发展阶段。黑龙江省人防委员会、省教委提出,全省“三防”知识教育主要在全省14个
人民防空重点市、县的初级中学进行,嫩江县把“三防”知识教育安排在初中二年级下学期学
习。1996~2000年全县 4所中学受到“三防”知识教育的学生达2.3万人,受教育人数达98%以
上。在学生中开展国防教育和“三防”知识教育的同时,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户
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特别是1997年1月1日《人防法》颁布实施后,人防办在各中学、企事业
单位、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由主管副县长做电视讲话,还先后印制350份《人防法》
小册子,印制传单 3 000份,发至县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同时在主要街道设
置宣传板,悬挂过街横幅。多种形式地进行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国防
观念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