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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制

第二节 学制


 
  

  为加快普及初等教育的进程,全县于1985年开始实行学制改革,1986年,学制改革基本结
束。全县范围内小学实行六年制,中学三年制,实现了九年制初等教育。高中仍然是三年制。
1990年,全县进入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阶段。1995年,全县再次实行学制改革。小学从六年
制改为五年制,中学从三年制改为四年制,进入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1995年,“六三”学制
和“五四”学制在全县同时存在,1996年,全部实行“五四”学制,一直延续至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