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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

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


 
  

  一、灭鼠工作

  1986年,在创建省、地区级卫生文明单位的工作中,嫩江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 59196部队
联合共建无鼠害县镇。全县购进灭鼠药15吨,举办两期灭鼠骨干学习班,培训骨干 720人次。
城乡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灭鼠活动,投药率经测定达到 95%以上。城镇经测定鼠密度由原来的
8%下降到了3.67%,农村的鼠密度下降50%。1987年,灭鼠工作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组织
单位、集体、个人筹款,共筹集资金计21 000元,购鼠药 8吨多。开展了春、秋两季大面积的
灭鼠工作,城乡投药率分别为95%和70%。全县灭鼠工作经地区检查组实地监测,灭鼠前后的鼠
密度为:城镇灭鼠前为4.3%,灭鼠后为0.83%;乡村灭鼠前为16.O4%,灭鼠后为3.4%。

  1989年,购灭鼠药6吨,城乡投药率达87.5%。城镇灭鼠前,鼠密度为10.7%,灭鼠后为5.1%;
乡村灭鼠前,鼠密度为8.8%,灭鼠后为6.75%。1991年,城乡投放灭鼠药4吨进行灭鼠,城镇投
药前鼠密度为5.1%,投药后为3%;乡村投药前鼠密度为7.06%,投药后为5%。

  由于灭鼠工作取得了实效,也有效地降低了流行性出血热病的发病率。此后,嫩江县的灭
鼠工作纳入了工作的议事议程。每年都要进行春秋两季灭鼠和鼠密度的监测工作,城乡鼠密度
逐年下降。

  二、创建卫生文明城活动

  1986年后,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力
量,搞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建设。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完成创
建卫生文明城和文明村活动。1987年,县政府制定了《嫩江县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实施办法》,
开展综合治理,以治理脏、乱、差为基础,主要街道实行门前“三包”制 (即:包卫生、包绿
化、包秩序 )。每年春、秋两季和春节前都要搞大型爱国卫生活动,动员群众清理脏水积雪,
清运巷道垃圾污物。夏秋季组织各单位,分片包干清挖街道两侧的污水沟,使镇内基本上达到
市容整洁、环境清新、文明卫生。1991年,在全县开展了卫生升级赛活动。对全县机关、企事
业单位、个体户及外驻单位进行检查登记,按标准评分定级,实行卫生挂牌管理制度,分甲、
乙、丙三级制。卫生好的甲级红牌,卫生一般的乙级蓝牌,卫生差的丙级白牌。全县 853个单
位和个体户检查评比分别为:甲级红牌单位269个,乙级蓝牌的单位538个,丙级白牌单位46个。

  1997年,县政府发布了《嫩江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了《创建卫生文明
城检查评比实施办法》,与20个乡镇(场)签订了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责任状。

  1998年,县政府又与20个乡镇(场)签订了文明村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县在创建文明
城镇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单位 9个、
先进个人3名,其它各项先进单位共66个、先进个人共97名。

  截至2000年,城镇创建卫生文明先进单位共计 185个,占城镇单位的36.07%;农村各级卫
生文明先进村28个,占农村自然村总数的6.75%。

    1987~2000年嫩江县创建卫生文明单位表
  表14—17 单位:个


  注:各年度创建卫生文明单位数总和不等于2000年卫生文明单位的总和。因为每年都有增
加和减少。总数以2000年上报卫生文明单位185个,卫生文明村28个为准。

  三、改水、改厕及绿化工作

  1986年后,伴随卫生文明村镇建设的发展,改水、改厕及绿化工作也取得较快发展。

  1995年,海江镇红塔村,前进乡永胜村、青石村,长福乡红旗村、德发村共计 1 356户、
4 100 人吃上了自来水。1997年,城镇和乡村共植树20万株,植风景树近万株;绿化街道路48
条,14 400延长米;建设花园式机关 5个、花园式单位3个;增设花盆、景点58处,近5 000个
花盆。1999年,全县共有自来水厂(站)53个,受益人口93 300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2.22%。至
1999年底,全县农村共有户厕23 700座,占农村总户数40.86%。城镇内新植树 6 237株,增加
花盆8 300个,新植草坪16 000平方米,其中带状公园植草坪6 000平方米。

   1991~2000年嫩江县改水、改厕情况统计表
表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