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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药管理

第四章 医药管理



 
  1986~2000年,县医药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就医安全,开展
医药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群众合理用药、安全就医的自觉性。县药检所对辖区内的
药品生产、批发及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药政监督和药品检验工作,查处伪劣药品,严把药品质
量关。县卫生管理行政部门强化县城内国营、集体、个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取缔非
法行医机构执业资格,全县医药管理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