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震抗震 一、地震应急预案
1991年,县政府制定了《嫩江县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下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执行。
1995年7月,县政府讨论修改了《嫩江县地震应急预案》共4章30条。1999年,根据国家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县政府第三次修订了《嫩江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5章60
条。并建立了全县地震灾情速报体系。
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管理
1986~1990年,主要以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提供服务为主,先后为勘探中的甘河水电站、
七星泡农场乳品厂、东北航空护林局、嫩江热电厂提供了服务。1993年 5月,根据《黑龙江工
程建设项目地震设防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关于加强我县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报告》,
组织工作组对全县基本建设抗震设防、工程质量状况进行了调查。为县列车发电厂、华康油脂
公司、第四小学、第二中学等13个基本建设项目提供咨询与抗震设计标准服务。
1998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将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标准管理纳
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提出了在县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都
要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 7条规定。组织工作组对1998年
和1999年新建、续建的 104项工程进行了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抗震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和未将
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列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部门,下发了补办手续和限期整改的通知,使 50%
的基本建设项目按要求进行地震安评和抗震设计与施工,全县防震减灾水平有所提高。
三、地震灾害
嫩江县地处嫩江断裂带与科洛一五大连池火山交汇处。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强烈地震和火山
喷发,是黑龙江省地震多发区与重点监测防御区。1986年以来,县域内多次发生2.7~4.1级有
感地震,临近区域发生的中强有感地震对嫩江县影响也较大。
嫩江及周边地区有感地震表
表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