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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文物古迹

第四章 文物古迹



 
  1988年 3月,县文物管理所成立,文物考古工作者对县域内现存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及考察,
对散落民间的文物进行征集。1998年12月,县文物陈列厅建成,并进行了文物展示。1999年,
县文物管理所配合省考古研究所在尼尔基水库淹没区开展了遗址、古迹的勘察、挖掘。至2000
年,全县境内共有古迹遗址20处、古葬遗址8处、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 3处、古生物化石
产地1处,馆藏文物1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