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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档案宣传与行政执法

第三节 档案宣传与行政执法


 

  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颁布实施,县档案局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
道,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学习与宣传。此后,全县共进行县领导电视讲话 8次,举办知识讲座
13次,召开专门会议98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6 480册,张贴标语21 300条,出墙报、板报468
期,进行《档案法》知识考试8次,举办《档案法》知识竞赛5次,召开座谈研讨会 4次,撰写
各类宣传、学习体会文章740篇,其中7篇在市、县广播电视台报道,5篇在《黑河日报》、6篇
在《黑龙江档案》上刊登,2 篇在国家档案局出版的《档案工作》上发表。另有22篇体会文章
在省、市学术研讨会上获奖。

  1986~2000年,县档案局坚持依法治档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
执法监督的内部机构,充实了社会性的监督队伍,成立了专门的档案执法检查小组。每年配合
县人大、县政府,对全县基层单位《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1~2次执法检
查。每次检查分两个检查组,对城内及乡镇各单位的《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详细检查,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