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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课

第一节 体育课


 
  

  1986年,全县中小学校继续执行国家体委1982年下发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课堂教
学为主渠道,每周开设两节体育课,学期授课32节,年授课64节。每天保证学生 1小时体育活
动时间(含体育课),坚持“两操”活动制度。开设体育教学项目,小学:健康教育、队列队形、
广播体操,篮球、足球、武术、田径、冰雪游戏、速度滑冰等;中学:在小学体育项目上增设
排球和乒乓球选学项目,采取班级授课制,常规教学以基本体操、田径、冰雪游戏为主。1987
年后,中小学校体育教师主要以上级体校的退役运动员、师范院校培养的体育专业毕业生为主,
在城镇中小学校和乡级中小学校已经构成一批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体育教师队伍,但村
级小学兼职代课体育教师较多,制约了农村小学体育教学质量。1990年,各学校积极推行《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考核,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逐渐提高,城镇中小学校实施体
育达标学校100%,达标合格率在 91%以上,学生达标合格率94%;农村中小学校合格率89%,达
标考核形成制度化。

  1992年,县教育局把体育课正式列为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推动了学校体育教学工作。
同年,前进乡中学体育教师张会臣进行教改实践,自制的中学体育“韵律、兴趣、自然放松”
三位一体教学法,历经多年实践,后经专家考核,被认定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与推广性的体
育教学法。1994年,全县中小学开始实行体育锻炼标准学校制度。1996年,城镇中小学校体育
器材增至16种达120~200件。同年,城镇中小学校分别制定体育教研职责,体育教师职责及相
关制度6项,体育教学管理逐步完善。

  2000年,全县中小学校已形成以常规体育课为主、教学环节完整、运动量安排适当、体育
基础知识传授准确的教学模式。

   1994~1999年全县中小学校实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达标一览表
表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