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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政

第二章 民政



 
  15年间,全县民政工作稳步前进。依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全县乡镇财务和村务公开的普
及率达100%,全县模范村达61个。深化救灾救济体制改革,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至2000年,全县纳入“低保”人数达3 652人,发放保障金159.5
万元。优扶按置依法进行,双拥活动深入人心,社会行政事物管理日趋规范化、法制化,充分
发挥了民政工作稳定社会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