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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1986年,全县进行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改选后嫩江镇的居民委员会由原来的
38个增加到51个,配备了委主任102名。18个农村乡镇的318个村也完成了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
举工作。改选后的全县村民委员会成员计1 396人,其中:村委会主任318人,副主任24人,会
计296个,其他委员788名,村委班子平均年龄为29岁,村主任平均年龄为37岁。

  1988年,开展了评选先进乡镇活动。在19个乡镇中评出 3个先进乡镇,县政府表彰奖励56
个先进村民委员会,在长福乡 3个村进行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点工作。年底,
全县318个行政村全部贯彻落实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全县19个乡镇318个村民委
员会全部引进了“风险、竞争、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加强了村委会班子的建设,减轻了群
众负担。民政局与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 4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副乡(镇)长
共79名,乡镇民政助理培训面达100%。

  1991年,全县318个村合并为257个村。1993年,在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中,宣传贯彻《村委
会组织法》,村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得到增强和提高。

  1997年,全县共有 243个村委会,51个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1998年,各乡镇开展
“村务、财务两公开”活动。通过“两公开”活动提高村民参政议政能力,加强了村委会自身
建设,村委会管理步人规范化轨道。

  1999年,开展了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模范示范村评比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嫩江县推
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嫩江县村民自治工作推进方案》和《嫩江县乡镇政务公
开实施细则》。年末,全县19个乡镇的244个行政村开展了“两公开”活动,其中,233个行政
村达到规范化标准。

  2000年,建立和完善了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民代表会议
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全县 236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了一套适
应本地特点、内容完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全县乡镇财务和村务公开的普及率已达100%,
全县模范村已达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