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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编后记




 
  《嫩江县志》(1986~2000)是嫩江县第一部续志,是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编纂而
成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出版历时 7个春秋。志书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众手修志”
的良好氛围中进行编纂的,它凝聚着领导的关怀,修志者的心血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集体劳
动的结晶。

  为将编史修志事业不间断地进行下去,根据国家、省地方志部门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
府于1999年启动续志工作,县地方志办公室拟定了《嫩江县续志工作规划》,并完成了《续志
篇目》(初稿),拟设21篇95章,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全县续志工作的要求、任
务、撰写方法及各单位的承编篇目。2000年初,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续志培训工作会议,县
地方志办邀请市志办修志专家,对全县各承编单位负责人及撰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通过此次
会议召开,全县各部门加强续志工作,或组成写作能力强的编纂组,或回聘熟悉本单位、本系
统业务、写作水平高的老同志进行编纂工作,全县续志工作有序地开展起来。此间,县地方志
办公室为保证志稿编纂质量,强化了办公室责任编辑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系统
地学习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及《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
志编写行文通则》、《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
法的规定》等专业资料。另外,县志办在续志期间编纂出版多部《嫩江年鉴》,工作人员兼责
任编辑,既积累了资料又起到了阵地练兵作用。经过学习培训及工作实践,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得到全面提升,严把了志稿的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努力提高志稿质量,为续志
工作确定了良好开端。2003年 4月,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推动续志工作,将史志工作机构升
格为县委、县政府直属部门,调整领导人员并成立了续志编纂工作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任
主任,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编委会的成立有力地推进了续志工作的开展。在续志工
作中,县史志办克服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简陋、少数部门不重视续志工作等困难,
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埋头苦干,精雕细刻,全面提高志稿编审质量,续志
工作进度加快。至2004年末,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承编稿件的编写及县史志办志稿编辑、初审
工作全面完成。2005年5月,《嫩江县志》(1986~2000)送审稿全部完成。

  《嫩江县志》(1986~2000)编纂是遵循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基本原则探索进行的。鉴于续志
记述时限较短,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在记述内容上更注重突出时代风貌和地方特色,以改革
发展贯通全志,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突出党的领导决策作用,全面反映全县各行业在社会主义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新成就,实事求是地记述历史事实。篇目设计进行科学调整,自
然和社会习俗方面,因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很大变动,一般予以略记,对前志某些资料从简的部
分,予以补充。适当增加图片资料版面,力求图文并茂,并丰富了志书信息含量。在续志编纂
过程中得到了省、市地方志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的关心和及时指导,得到了县直各部门、各
乡(镇)及驻嫩部分省、市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我们谨向县内外所有关心支持、
热情帮助续志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一项创新的工作,由于编者知识不足,水平有限,加之内容浩繁,
某些资料缺乏,难免有疏漏错误和不当之处,欢迎各界批评、指正。

   《嫩江县志》编辑部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