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风灾

第三节 风灾


德都县境内,除1月和12月无大风出现外,其它各月均有大风出现,造成农作物“春风扒
、夏倒伏、秋增籽”的灾害。遇有九级以上大风,还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县内太平乡、
四平乡和团结乡西部受风灾尤为严重,每年岗坡地表土被风剥蚀厚度达1毫米以上。
春季大风次数多,风力强,庄稼受害重。平均每年春季大风为5~12次,占全年大风次数
的50%以上。春季大风常常引起干旱,影响春播质量和进度,剥蚀土壤表层,降低土壤肥力。

1955年7月8日晚,四区(今太平乡、和平镇、四平乡)遭猛烈风、雹、骤雨袭击,有8个村
36个自然屯受灾,受灾面积占该区播种面积的32.0%,被风刮破房屋1468间,刮断大树176棵
。1972年5月25日~30日,县内连续发生大风,全县有7个公社受灾,成灾面积10708亩。同年
6月7日凌晨发生10级大风,龙镇公社开发三队和双泉公社三合一队的马棚被刮倒,砸死马2匹
,砸伤7匹,有2名社员为抢救马匹而受伤;被风刮掉房盖的房屋4500多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