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多种经营
第四章 多种经营
第一节 家庭多种经营
德都县解放前,农民在农闲季节就有从事种植、编织、养殖、捕捞、打猎、采集、拉脚
(运输)等副业生产活动的习惯,以增加家庭收入。
1945年县城解放以后,县政府为提高人民收入,开始提倡和组织农民进行副业生产。19
51年9月~1952年3月,全县以村屯为单位,按着自愿原则,组织了1125个副业组。其中:打
皮子组119个,打柴组628个,拉脚组29个,打鱼组141个,编织组68个,打猎组45个,其他组
95个。参加副业生产的男劳力7120人,占全县男劳力的56.15%。共收入573792.1万元(旧人民
币),这些收入用到生产上180406.8万元,其中:买入花轮车79台,马63匹,牛62头,猪931
口,种子74844斤;用到生活上的289355.7万元(旧人民币),其中主要用于吃粮、布匹、棉花
等生活资料的购买上;用到捐献抗美援朝、储蓄上的21084.1万元;用到其它花费上的294.5
5万元。副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支援了抗美援
朝战争。1952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后,允许社员在不影响农业合作社生产的情况下
,搞家庭副业。1954年全县副业收入418.5万元,1955年增到878.67万元。1956年,全县实现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后,家庭副业生产收入有所下降。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由于
“共产风”的影响,农民的家庭副业受到很大的冲击,家庭副业生产收入急剧下降。1962年
,恢复了农民家庭副业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家庭副业生产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
遭到批判。1977年以后,随着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多种经营生产逐步受到重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多种经营生产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辅助成分,县内家庭副业生产
有很大发展。1982年,全县农村多种经营人均收入124元。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后,农村出现了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相当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向多种经
营和乡镇企业转移,从事林、牧、副、渔等业生产。多种经营生产由过去社员家庭和集体两
种经营方式,转变为承包户自主经营方式,从而使多种经营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1983年,
全县农村多种经营生产人均收入163元,比1982年增长了31.5%。1984年,全县农村多种经营
生产专业户达5097户。1985年,县内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核心,使农村的生
产结构转入农、工、商综合经营,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的轨道。当年,全县农村多
种经营收入达1882.8万元,占农业种收入的20.99%,比1982年增长3.61倍。农业生产出现了
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业全面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