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木蓄积量
第三节 林木蓄积量
1985年,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1061.7万立方米。其中:沾河、通北林业局蓄积量544.2万
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的51.3%;县林业局所属国营林场蓄积量460.2万立方米,占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的43.4%;乡村蓄积量53.5万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的5%(其中
:国散林蓄积量49.7万立方米,集体所有林蓄积量3.9万立方米);驻县国营农场、劳改(劳教
)农场、部队农场、企业副食农场蓄积量3.8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0.3%。在活立木总蓄积
量中:天然林蓄积量1030.5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97.1%;人工林蓄积量31.2万立方米,占
总蓄积量的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