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德都县植树造林始于1949年,当年个体农民造林125亩。其中:松树1622株,柳树55980
1株,杨树6885株,榆树6885株。1951年,一区青山村农民尹书奎、刘振东、王金3人自发成
立3个造林小组,共10人,到河套割杨、柳萌条栽植在龙头山边的30亩沼泽地上,此为群众互
相合作植树造林之始。1952年,县政府第一次组织农民营造农田林网保护林,造林60亩。其
中:三区富民村林带,宽7米,栽7行,中间4行杨树,两边2行榆树,保护农田面积850亩;一
区3个村,林带宽6米,栽7行,中间3行杨树,两边2行榆树,保护农田面积1500亩。同年,对
1949~1952年全县造林面积进行核查,造林保存面积2387亩,成活率50%。1953年,毛泽东主
席提出“农村中每人植树10株”的号召,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行“大力提倡个人造林,互助
合作造林,以及国家贷苗造林”的政策,县政府林业科将国营青山苗圃撤销后剩下的几万株
杨树苗赠送给青山村3个造林小组,使其造林面积扩大到140亩。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农村宣
传推广了青山村3个造林小组的典型经验,推动了全县的植树造林工作。当年全县造林642亩
,其中龙镇增产村造林90亩,占全县造林面积的14%。1954年,实行“谁种谁有,多种多有,
村种村有”的造林政策。1956年,全县实现农业生产高级合作化后,农村植树造林进入集体
造林阶段。根据中共中央“十二年绿化祖国”的指示,全县掀起植树造林高潮,共造林5571
亩,零星植树8976株,为德都县历史上植树造林较多的年份。同年,建立国营焦得布造林林
场,此为德都县国营造林之始。1957年,全县植树造林推行“三定”(定造林面积、质量规格
、分工),“四安排”(生产队对造林工作要统一安排:排活计、排工分、排劳力、排时间),
“三检查三验收”(县、社、队逐级检查验收造林任务完成情况)的方法,使造林事业有较大
发展。1958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做出“三年绿化四旁、五年绿化全省”的决
定,县委、县人委根据省的决定精神,对全县的植树造林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布署。同时,建
立朝阳、沐沟河两个经营林场,扩大国营造林面积。1959年,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林、畜、
耕作“三三制”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提出的在林业上要实现“四、五、八”(即:平原地区
林业占40%,丘陵地区林业占50%,山区半山区林业占80%)和逐步实现“五化”(即:荒山荒地
森林化,近山近地果园化,耕田牧野林网化,城镇村庄公园化,路旁渠旁林荫化)的要求,全
县(当时为北安县的青山人民公社)掀起造林高潮,当年春季造林4995亩(其中:用材林795亩
,果树150亩,柳树4050亩),育苗555亩(其中:水曲柳330亩,椴树树60亩,苕条45亩,桦树
30亩,山丁子30亩,果树15亩,杨树45亩)。同时,建立了“三保”(保栽、保活、保成林)、
“一包”(包干到底)、“三落实”(土地、树种、人员)等植树造林责任制。1964年春,县委
、县人委决定在新发人民公社永和四队和双泉人民公社三合大队进行植树造林试点工作,地
、县领导亲自蹲点,指导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在造林前,对造林骨干进行现场技术培训,抓
住起苗、运苗、栽植等技术环节,提高了植树造林的质量。永合四队会战9天,一季营造5公
里长的农田防护林90亩,水土保持林225亩,果树15亩,四旁绿化树17056株,平均每个劳动
力造林1.86亩。县人委通过典型示范推动了全县的植树造林工作,掀起了建国以后德都县第
二个植树造林高潮,全县造林9486亩(其林4763中国营林场造亩),零星植树32万株。1965年
3月,成立德都县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植树造林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同时,认
真贯彻“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房前屋后零星植树归个人所有”的林业政策
,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学校、公路管理部门、部队、城镇居民参加植树造林活动。19
66年,全县掀起了国营、集体、个人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性相结合的大面积植树造林的
新高潮,全县共造林29738亩,是前2年造林面积总计的133.1%。其中:国营林场造林8335亩
,是前2年造林面积的134.6%;群众造林12403亩,是前2年造林面积的138.1%。
“文化大革命”期间,德都县的林业建设受到严重的影响,林业政策、各项规章制度被
废除,经营管理无人过问,植树造林质量低劣,成活率不高,保存率低,造林面积不实。19
76~1978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对植树造林大轰大嗡,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实行高
指标,要求国营林场年造万亩林,只求数量,不重质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很大损失。国营
朝阳林场1976~1978年造林32819亩,成为连续3年造林万亩的林场,由于质量差,成活率低
,保存率仅占50%。国营小兴安林场,造林平均成活率69.2%,平均保存率38.8%,保存率仅是
成活率的56.1%。
1979年以后,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林业政策,总结植树造林工作的经验教训,实行植
树造林承包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逐级把关,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质量明显提高。1980
~1981年,两年共造林44068亩,相当于1949~1979年30年造林保存面积的77.3%,完成了《
平原社队田间林网化规划》。国营造林2年间一直稳定在3.2万亩以上,突破国营造林历史最
高纪录。农业区林木覆盖率由1979年的6.7%增长到8.6%。1982年,全县春秋两季出动劳力6.
23万人次,车辆790台次,造林50520亩,义务植树30万株。在造林中营造一亩以上薪炭林的
农户536户,农民个人造林4195亩,营造少年林28亩,青年林49亩,“三八”林2.77亩,民兵
林97亩,新婚纪念树140株。经省、地植树造林普查,精度达100%,被评为黑河地区植树造林
第一名。1983年,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出造林专业户157个,造林819亩;育苗专业
户155个,育苗869亩。同时,团结乡永发村成为年造林千亩村。1984年,县、乡(镇)两级开
始实行植树造林责任制,由县长同各乡(镇)长签订《绿化责任状),明确了县政府下达的造林
、成活、育苗、义务植树、护林防火五项规定指标和奖励办法,经检查验收,年末兑现奖惩
。同时,群众性的植树造林全面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全县共有林业承包户9261户,承包造
林面积34273亩,占群众造林总面积的95%,占全县造林总面积的53.74%。1985年,全县造林
102473亩,育苗3584亩,义务植树69万株,比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前的1982年的造林面积增
长1倍,是建国以来德都县植树造林最好的一年。
1949~1985年,全县共营造各种人工林794748亩。其中:国营林场造林418910亩,群众
造林375838亩,零星植树683万株,义务植树207万株。
附:省造林红旗单位青山村
1951年,青山村农民尹书奎、刘振东、王金3人自发地成立3个造林小组,共有10人,当
年在龙头山的低洼地营造柳树30亩,1952年,该组营造柳树30亩。1953年,尹书奎和王金两
个小组合并后育杨插条2万株,刘振东组育杨插条0.5亩。同年,开始进行苹果树与山丁树嫁
接试验。1955年,3个小组嫁接苹果树与山丁树成活2100株,同时营造杨树30亩,柳树40亩。
1956年,青山高级农业合作社成立后,组建了专业造林组,专业组共有10个人,6头牛,1台
花轮车,当年营造果园60亩。1957年春,全村出动60多名社员,一季营造杨树和柳树75亩。
1951~1964年,村全共营造人工林849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35.9%。已郁闭成林738亩,培育
杨、松、榆、黄波罗树苗154亩。产成苗134万株,果园产果2万斤,间伐柳条2.4万捆,编土
篮子3000副。自产林木为社员盖房、做粮囤、夹院墙提供了材料。1957年~1964年,该村林
业收入9.3万元,占全村同期农业总收入的25%。此项资金为村购置胶轮大车5台、播种机1台
、马2匹,新建房4间,打井3眼。同时,由于营造防风林,解除了春季风沙和秋季早霜的威胁
,粮食亩产比1958年增加52斤。1966年1月,在黑龙江省林业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
上,该村被省委、省人委授予“林业建设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