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产经营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水产经营
民国时期,水产品由鱼贩私人经营,渔户所捕之鱼,大多数在县内自销,少部分运往外
地销售。伪满时期,水产品经营市场受日本人控制,大部分优质鱼被日本统治者掠走,以满
足日本侵略军的需要。部分劣杂鱼由渔商经营,在县内外销售。虽然境内水产资源较丰富,
但渔业生产和经营均不景气。
建国后,渔业生产和供销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1949~1956年,由县供销社负责渔业经
营管理,年水产供销量1万公斤。1956年~1957年,商业科负责水产品经营工作,年销售量1
~1.5万公斤。1958~1962年,县内水产品供销由北安市烟酒、食品公司先后负责。1963年,
成立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由商业科领导,水产品经营业务先后由烟酒、蔬菜公司负责,年销
售量1.5万公斤。1972年水产业务归果品公司经营,年销售量1.5万公斤。
1977年,建立县水产公司,有经理1人,职工8人。从此水产业务由水产公司独自承担。
当年从省外购进水产品10812公斤,从地区外购进48825公斤水产品和水需品。年底销售水产
品48127公斤,库存9423公斤。1978年,公司从省外购进水产品2589公斤,金额1000元;从外
地区购进水产品121922公斤,金额16.1万元。水产品销售93739公斤,金额15万元。1979~1
985年,县水产公司经营的水产品和渔业用品种类不断增多,金额逐渐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