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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给水

第三节 给水


建国前德都县农村饮水主要是靠大口浅井中的地表水,部分村屯靠河、泡、泉水。
1952年,县内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开始推广使用室内井。县政府为解决克山病、大骨节
病、地甲病区的水质和贫水村屯的水源,1967年,开始在农村部分村屯打机电深井,最深的
206米,最浅的27米,平均61.6米。1970年后,县内农村开始普及手压井,1975年双泉乡向阳
村开始进行提用讷谟尔河水的自来水工程建设。截止1985年末,全县农村已修建自来水工程
5处(向阳村、龙丰村、兴隆乡、德立村、和民村),共有25个村屯使用上自来水,受益人口1
320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84%;有深水机电井63眼,受益人口34955人,占全县农业生口
的26.06%;手压井5102眼,受益人口51020人,占农业人口的38.03%;大口井126眼,受益人
口34971人,占农业人口的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