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集市贸易
第六节 集市贸易
1915年(民国4年),德都勒屯设镇后,集市贸易始见雏形。走街串巷的游商摊贩和进镇兜
售农副土特产品的农民、猎户时常不期而遇,他们为了方便交易,便在比较宽敞一些的街面
上相聚成群,自发形成临时贸易市场,吸引各方买主。这种临时市场一般没有固定场所,属
于游动交易。在时间上除传统的四月十八、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外,一般也没有固定的日
子,大多数根据生活需要和生产情况应时而发,逢场应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6年建国
前夕。
1964年12月,县人民政府为了调剂城乡群众生活,建立起粮谷、牲畜、屠宰3个交易市场
。1950年粮商畜贩上市频繁,粮食、牲畜成为集市贸易之大宗。当年集市贸易总额12.5万元
。此后随着政策的变化,集市贸易市场被关闭,农民只好走街串巷,蹲沟帮,贩卖自己生产
的蔬菜、猪肉等农副产品。1954年7月在青山镇设立了初级市场,猪肉、粉条、豆制品上市较
多,集市贸易成交额29万元。1958年搞全民“供给制”刮“共产风”时,集市贸易市场被取
消。
1963年复县后,恢复了集市贸易市场。农民生产的粮食、大豆、黄烟、大麻、生猪、禽
、畜、蛋等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可以上市自由买卖。由于市场小而简陋,赶集
的农民不多,年成交额23万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集市贸易市场被作为“资产
阶级尾巴”砍掉。1971年,集市贸易市场重新开放,但由于经济政策统得过死,农民个人手
中没有多少农副土特产品可卖,市场冷清,交易不活,年成交额仅34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农民生产自主权得到扩大,集市贸易
日益活跃。1979年集市贸易成交额160万元,其中城镇集市成交额75万元,农村集市成交额8
5万元。1985年全县共有蔬菜、农副、服装、牲畜等集市贸易市场8处,其中青山镇4处,龙镇
3处,和平镇1处。这些市场增添了设备,扩大了规模,为群众上市提供了方便。广大农民和
个体商贩积极推货上市,辣椒、圆葱、黄瓜、蒜苗等新鲜蔬菜保持经常不断,冬季本地没有
的蔬菜,商贩可以到关内等地去贩运。猪肉、羊肉、牛肉、白条鸡、鲜鱼全年上市,各类食
品应有尽有。服装市场买卖兴隆,流行服装应季上市,销路畅通。自由市场天天开市,调剂
了商品余缺,丰富了城乡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1985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691.6万元,其中
城镇集市成交额311.6万元,农村集市成交额380万元。集市贸易市场呈现出繁荣兴旺的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