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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采购

第三章 物资

第一节 物资采购


物资的采购工作,是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指针,按照以国家计划为主,市场调
节为辅的原则进行的。1980年,以前,一、二类物资由国家按计划统一分配,物资部门按指
标统一购进,这两类物资占采购总金额的大部分。只有三类物资可以由各物资企业根据市场
需要,适当选择生产单位自由购进。物资购进总额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逐年上升,1963年仅为
13.6万元,1966年为52.6万元,1976年为269.3万元。1985年,物资购进总额达1009.6万元,
是1963年的74.2倍。
1980年后,根据开放搞活,振兴经济的改革方针,物资部门除按国家计划购进统配物资
外,还通过协作、会议调剂、联营、代销等渠道组织货源,购进各类计划外物资,以满足日
益增长的市场需要。1980年物资协作购销总额为5万元,到1985年末为453万元,增长了89.6
倍。6年中,协作购进的主要物资有:铜材744吨,水泥2520吨,平板玻璃51918平方米,汽车
5辆。同时共协作销出木材24882立方米。这种经济上的横向联系,不仅充分发挥了市场调节
的辅助作用,而且还提高了经济效益。1985年仅协作购销一项,就完成利润17.5万元,上缴
利税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