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1978年本县开始开展标准化工作。遵照国务院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
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法规,县内部分新产品建立了标准。由于专业人员少,这项工作没有
全面铺开。全县共有省下达的企业标准27项,地区下达的标准189项。1984年购置红砖检验机
一台,进行红砖物理检验,当年对全县26个红砖生产厂家进行了质量检验,促进了红砖生产
质量的提高。此后,每年对红砖生产厂家进行2次产品质量检验。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县乳品厂
、制酒厂、酱油厂、油米加工厂主要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根据有关法规对不符合标准和质量
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产整顿;对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给予经济处罚。县制酒厂在制做
工艺白酒过程中,无商标生产,以酒精调制,封瓶出售,违反了标准化作业要求,按条例对
其进行了经济处罚。由于集体、个体经济的大量涌现,标准计量部门每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
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个体的调味品、冷饮、饭店进行检查和抽查。近几年又开展了对粮油
作物良种收购、供应质量的标准化监督工作,拟定了良种标准化管理措施,定期检查,杜绝
了伪劣种籽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