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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监督

第三节 财务监督


一、财政
1946年8月,县政府财政科内设审计一职,负责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工作的监
督。1953年,财政科配备了专职财政监察员,会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财务
审核检查工作。同年检查出县营农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死掉马5匹、牛13头、猪101口和粮
食谷草损失共折合人民币1595元,浪费人工3320个,折合人民币4316元,全年亏损5587元。
1952年,县委训练班上缴小公物时,私留自行车1辆;五区政府结余25元私自留下未上缴;卫
生科会计贪污98元。对检查出的问题分别作了处理,其中受刑事处分1人。1954年,县财政检
查了22个单位,其中企业部门2个,事业部门4个,行政部门14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33起。
其中:违犯财经纪律和财政制度的21件,金额1910元;损失浪费4件,金额3431元;挖潜力1
件,金额424.2元;清理小公物4件,金额1622元;贪污3件,其中民政科会计贪污金额1606元
。检查出的问题都进行了处理和纠正,对6名情节严重者给予政纪和刑事处分。其中判刑2人
,开除公职1人,行政记过2人,警告1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财政监督工作受到冲击,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资金损失浪费
严重。1970年6月,查出县电机厂在1969年基本建设中,由于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损失木材
(成材)45.3立方米,红砖3.1万块,砂子200立方米,折合损失金额1.2万元;盲目采购基建不
能用油漆7000斤,折合金额8700元。该厂基建积压物资资金达3.8万元。1973年,重点检查县
制酒厂、橡胶厂、机床厂、五金交电批发站等4个企业。县酒厂从河北购入温度计2700支,试
管10375支,三角带65343米,金额达11447元。结果温度计和试管因质量不合格全部报废,三
角带质次价高,7条不顶1条。橡胶厂盲目购入1台炭黑自动秤,金额9000元,用不上卖不出,
积压在库。五金交电批发站从河北购入刀锉、板锉、三角锉23279把,削价1.2万元仍销不出
去。机床厂1972年秋,通过供销处购入焦炭45吨,卸在北安火车站职工土豆地里,由于两家
扯皮,谁也没往回运,结果全部丢光,损失年金额4680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加强了财政监督工作。1978年,对团结、龙镇、和平、
城郊、新发、太平等6个公社建房平调生产队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1975~1978年,在建造办
公室、食堂、宿舍中,6个公社平调生产队资金211993元,截留1.35万元,乱拉各单位资金1
79595元,合计405088元,给县财政背上包袱。对以上资金县财政从1979年起,经过3年时间
,用县自筹资金还清。1979年,县财政科内设财政监察股,配备专职干部2人。1981年末~1
982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大检查,受检查单位215个,其中企业单位139个。在受检
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组织3次联合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5075520元。其中:预算内违纪资
金295.1万元,已处理纠正2568370元,占违纪金额的87.3%;应上缴财政资金39.4万元,已经
上缴入库375868元,占应上缴金额的95.4%。同时抓了职工欠款回收工作,年初职工欠款金额
1013460元,已收回518461元,占应回收金额的51.16%。1984年四季度,在全县开展财税大检
查,查出违纪金额49.1万元。其中:乱挤乱摊成本1.9万元,不合理营业外支出5000元,乱涨
价6000元,其它1.4万元;偷漏税44.7万元,都按政策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1985年,县成立
了“财政、税收、物价、外汇大检查”领导小组,先后抽调100名财会人员进行抽查。受查单
位340个全部进行了自查,查出违纪金额180584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2个,违纪金额43
227元;国营企业146个,违纪金额83945元;集体企业82个,违纪金额53412元。对查出的问
题,按政策做了认真处理。
二、审计
1983年8月16日,县政府设立审计局,编制6人。审计局是代表国家执行审计监督的机关
。对县内地方财政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单位
、金融保险机构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行政机关、有国家资金或接受国家补助的单位的财
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对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及其它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违
法乱纪行为进行专案审计。1985年,审计局编制增至9人,局内下设办公室、文行审计组、工
商审计组、农林水基本建设审计组。1985年,配合县政府对滥发服装、奖金、实物、补贴和
罚没收入等进行清理。25个制装单位查出不合理着装967套,金额73813元;已纠正950套,金
额70613元;查出滥发奖金13733元;滥发补贴1281元;滥发实物2.06万元。截止1985年末,
共审查了9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130万元。其中违纪资金16.6万元,已
上缴县财政局7.9万元。
1、财政、金融审计
1983年10月,对县财政局用一吨不同规格钢材,建造高2米、宽3米的自行车棚架,装饰
门面,耗资8000元的铺张浪费问题进行审计。县财政局做了深刻检讨,所造棚架变价处理,
资金缴入国库。1985年末,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县工商银行1984年、1985年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查出工商银行1985年截留挪用应上缴的代管罚款收入1798元,擅自收取建户手续
费15167元,漏缴奖金税3958元,建筑税5600元,能源基金税1500元等违犯财经纪律问题,进
行了严肃处理,加强了对财政金融部门的管理,维护了国家利益。
2、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4年来,共审查了商业车队、水泥厂、食品公司、水利排灌公司、二轻供销处、物资机电
公司、种畜场、外贸公司8个企业。
1985年末,对县食品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对该公司经营时购进生猪为重点的购进、
调运、销售、储存5个环节和费用资金、损失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进行审查。通过审查
,帮助企业分析了生猪收购管理不善、超减量过大、加工环节出肉率低、内控制度不严、损
失浪费严重、财务制度不健全、超编混岗、人浮于事等造成企业经营性亏损的原因,划清了
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界线。研究落实了改进措施。
1985年末,对二轻供销处1984年、1985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该企业提高劳保用品
标准,扩大发放范围、虚报冒领差旅费违纪资金11374元。通过审计,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促进社会风气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3、行政事业财务审计
1983年以来,对县财政局、水利局、科委、总工会、土地办、种子公司等6个行政、事业
单位进行了审计。
1985年初,对县总工会滥发奖金、补贴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该单位被审计后,不但不积
极纠正,反而伪造凭证,弄虚作假,采取对策,否定审计结果。同年3月4日进行复审,查清
县总工会原发放的1651.5元的“奖金发放明细表”被毁掉,按原发放人数、时间伪造了870元
的“奖金发放明细表”,并组织原14名领奖人重新签字,对伪造“明细表”后缺少的781.5元
库存,先后伪造了“扶持职工养鸡、养貉贷款合同”顶上。同时与县工会职工串联,统一口
径,当省、地工作组来检查时,县工会领导做假汇报,出示伪造凭证,欺骗组织,制造原审
计不实的假象。在复审中还查出县总工会擅自用国库券抵还个人欠款634元,核销职工欠款1
489.91元,滥发自行车补助费321元,用公款报销吃喝费94.80元和帐目差错等问题。复审后
,县委给3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纠正了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