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存款
第四节 存款
一、人民银行存款
县人民银行的存款,主要有财政性存款,各工农商企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存款,机关
团体、部队、学校存款,农村社队和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
县人民银行机构建立后,就开始积极动员组织各项存款。年存款额逐年增加,为全县的
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一五”计划期间存款379万元,年平均存款79.8万元。“二五”
计划期间存款1093万元,年平均存款218.6万元,比“一五”时期年平均存款额增长1.73倍。
三年调整时期存款1438万元,年平均存款479.3万元,比“二五”期间年平均存款额增长1.1
9倍。“三五”计划时期存款5822万元,年平均存款1162.4万元,比三年调整时期年存款增长
1.42倍。“四五”计划时期存款8522万元,年平均存款1704.4万元,比“三五”期间年平均
存款增长46.67%。“五五”计划期间存款9845万元,年平均存款1969万元,比“四五”期间
年平均存款额增长15.52%。“六五”计划期间存款额23421万元,年平均存款额4984.2万元,
比“一五”期间年存款额增长57.69倍。
二、农业银行
县农业银行存款,主要吸收农业财政性存款,国营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村商业、乡镇企
业、乡镇机关团体、农民、农林牧场职工和农村乡镇职工储蓄存款等。1964年,农村存款总
额448.8万元。1985年,存款总额达3378.1万元,比1964年农村存款额增长6.5倍。
1953年全县农村信用社存款24718元。1956年农民活定期存款21.42万元,参加存款户33
21户,年末存款结余额14.4万元。1965年存款增加到343.3万元,其中社员存款28.4万元。1
976年存款518.1万元,其中社员储蓄存款118.5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在农
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信用社存款不断增长,1982年全县信用社存款达924.9万元,其中农
民储蓄存款429.3万元。1983年全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人均收入不断增长,信用社存款随之增加。1985年信用社存款总额1035.7万元,比1953年增
长418倍。其中农民储蓄存款877.7万元,比1956年增长40倍,比1976年增长6.4倍;全县农业
人口人均存款65.43元,比1976年增长6.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