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十五编 政党 社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德都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县委工作机构
1945年11月23日,中共德都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后设置政治部,既是县工委日常工作机构
,又是党、政、军、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1946年8月31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8月17日指
示,撤销县工委,组建了中共德都县委员会。1948年4月,县委机构撤销了政治部、民运部,
设置了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党员干部训练班。1952年1月5日,秘书室改称办公室,19
53年3月8日县内设财经贸易部,1954年7月27日,县内设农工部。1958年9月,德都与北安并
县,中共德都县随之撤销。
1963年8月22日,中共德都县委复建,9月5日开始工作。1967年2月12日,县委被造反派
夺权,县委工作停止。1968年12月1日,组成德都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2月2
日,中共德都县委重新建立,并恢复工作,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中党组织和领导作用名存
实亡的状况。1973年3月17日,将原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和政治部所属的组织部、宣传部变为
县委的工作机构,并设立了县委办公室。1979年7月,组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3月
,县内设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月设统战部。1981年1月,设县委政策研究室,9月设政
法工作办公室。1984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县委对县直机关党政机构设置进行
了改革。县委直属机关由9个减少到6个,年底又增加到10个。
二、县委所属党委(总支、党组)
1945年11月23日,县委组建机关党支部。1946年6月,德都、北和、城西、西和、南和5
个区建立区工作委员会。1948年,各区工委陆续改建成党委。1955年8月~9月,县境内12个
国营农场和劳改农场支部归属德都县委。县内有政府党组和法院党组。1956年4月始,县内随
着撤区建乡工作的进行,分两次撤销7个区党委。组建2个镇党委,11个乡总支,1个直属乡支
部。同时,12个农场乡组建党总支。1963年复县后,县委所属党委14个,党组4个。1967年2
月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各党委也被迫停止工作。1970年8月~1971年3月,各公社党委相继重
新组建。1972年6月20日,撤销县革委各科党的核心小组,组建文教、农林、工业、交通、手
工业、商业、粮食、农机、卫生和农副产品科9个临时党总支。1973年县直各支部陆续改建党
委。1976年,县直属党委20个,公社(镇)党委13个。1984年3月,机关机构改革后,设有县人
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妇联、总工会、科协、计委党组。县直属部门设党委18个,党组
11个,乡(镇)党委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