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战工作
第六节 统战工作
中共德都县委成立到1979年,县内没有设立单独的统战机构,统战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设
一名专职统战干事负责。1980年7月8日,始设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的统一战线工作均
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而进行。
一、对各界人士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46年春,县内开展了对工商业者的思想教育工作。1951年12月~1958年9月,全县共举
办8期工商业者学习班,训练工商业者160余人次。1963年9月设立政治学校一处,对工商业者
进行了分期分批的训练。
二、民族事务
建国以来,县内在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调动了少数
民族兄弟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1980年后,县民委侧重做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工作
,如帮助回民饭店增设了回民糕点加工部,解决了回民糕点供应问题。在肉食供应上,做到
了专人宰畜,专库存放,专车运输,专点销售。在殡葬改革上,尊重了回民的土葬习惯。在
生产上,帮助富民回族村解决了发展奶牛、黑牛、绵羊的扶贫贷款;帮助繁荣蒙古族村解决
了架电、办学、修路、养鱼等项目的资金。1985年,县内选送2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学
院学习深造。
三、宗教事务
1980年以后,全县贯彻落实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天主教、伊斯兰教等教派恢复
了活动,并帮助这些教派维修了教堂和寺院。
四、落实统一战线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落实了各项统战政策,调动了全县各民族、各界人士的
积极性,促进了安定团结。
1、落实工商业者政策。全县公私合营时期有工商业者78名,1979年,区别“三小”时,
除死亡和迁往外地的,区别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19人,小业主3人,其中属于“文化大
革命”的冤假错案的平反的4人。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
的指示,对从1956年~1960年9月尚未领取定息的原工商业者,补发定息9128.95元。
2、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全县有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75名。其中,副主任医师3名,工程
师22名,农艺师15名,畜牧兽医师10名,主治医师21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级知识
分子中已有32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已有34名由组织安排做了领导工作。
3、落实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政策。全县有错划右派分子35名,中右分子36名,反社会主
义分子2名,受株连家属4名,共77名。1978年县委根据中央指示进行被错划人员的复查,全
部予以改正,政治上恢复了名誉。其中有24名恢复了公职,16名恢复了党籍,13名恢复了副
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另外还安置改正了外地流入本县的错划右派分子和中右派分子以及受株
连的人员计46名。
4、落实起义、投诚人员和台属政策。全县有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7名,台属16名。
过去在“左”的错误影响下,这部分人员的政策没有得到更好的落实。根据有关政策对6名需
要落实政策的人员,在职务上给予落实,在经济上给予照顾。
5、落实党外人士政策。1980年,有103名在政治上有威望的党外人士得到了妥善安排。
其中有5名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被选
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还有2名被选为县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9名被选为县
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33名被选为县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同时,还把49名拥护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技术专长、有真才实学、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人士
提拔到副局级以上领导工作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