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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民团体

第三节 农民团体


德都镇农会于1922年(民国11年)5月15日成立,其简章规定:“本会宗旨以图农事之改良
发达”。农会设正副会长各1人,评议员4人,文牍员1人,调查员2人,庶务员1人。1929年(
民国18年)3月,德都设治局成立,同年8月进行选举,重新选出正、副会长各1人。1931年(民
国20年),农会实行会长制和干事长制,设正、副干事长各1人。每届任期3年,不得中途改组
。农会领导虽经农会代表选举产生,但镇农会会员皆为地主豪坤,并不代表广大农民利益。
同年7月6日,农民团体会成立,宗旨为振兴农业。会员由自耕农、自耕农兼佃农、佃农、雇
农组成。
德都农民协会1946年5月成立,下设5个区农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自然村、屯普遍
建立起农会或分会。农会会员以贫雇农为主体,主席或会长由贫雇农选举产生。各级农会在
减租减息、反奸清霸、土地改革斗争、征集粮草、动员青年参军参战、组织担架队、发动妇
女闹翻身、支援前线、参加大生产等各项运动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都县贫下中农协会在“重新组织积极分子队伍”的口号下,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重
新组建。1967年9月29日召开了全县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1968年10月设立贫下中农代表
大会常设委员会。1969年5月20日,德都县召开了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历时5天,与会
代表631人,列席代表14人。选举产生贫协委员51人,常委21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197
3年10月15日,召开了德都县第三次贫代会,历时3天。出席大会的代表412人。其中女代表1
00人,非党群众154人,中农列席代表22人,特邀代表5人。选举出贫协委员42人,常委15人
,主任1人,副主任5人。
1979年3月,德都县贫下中农协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