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编 政权 政协
第一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县人大常委会
一、人大常委会机构
1980年11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
员11人,下设办公室。1984年1月2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黑发《1984》1号文件精神,增设
了法制、经济、科教办公室。1984年5月,换届选举的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主
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2人。
二、工作简况
1980年11月~1984年5月,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建立
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组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1982年,县
人大组织全县人民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并印发了1000册《宪法修改草案》和3000册
辅导材料。1983年,县人大广泛宣传新宪法,组织全县人民学习领会新宪法,并开展了新宪
法宣传月活动。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协助政府和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开展工作,认真
讨论审议和决定全县性的一些重要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届期
内,听取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实施法律、法规,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做好经济建设
的工作汇报35项。并根据工作需要作出了决议、决定18项,组织委员和部分人民代表进行视
察和考查活动6次,组织驻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调查17次,督促办理人民代表提案
526件,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7件(次),任命干部141名,免去94名。协助政府解决
了城镇吃水、道路维修、上厕所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产资料短缺、就医难等一些实际
问题。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为依据
,在上一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开展工作。筹备和召开了县九届人大二次会
议,按期召开了13次常委会议;围绕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等中心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
、法院、检察院实施法律、执行人大决议的工作汇报14项;作出决议和决定5项;组织委员和
部分代表进行了3次视察活动;组织驻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搞专题调查19项;督促办理人民
代表提案308件;接待人民群众信访109件(次),为人民办了一些迫切要求解决的实事;依法
任命干部79名,免去2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