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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7日~4月1日举行。代表名额126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94名。会议听取了县委政治报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继续宣传
与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搞好春耕生产、搞好商业供销、提前完成1954年
国家建设公债任务等6项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各1名,政府委员19名,选出出
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9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县委政治报告,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
。讨论了秋收工作、棉布计划供应、麦征和统购问题。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支援中国人民解放
军完成解放台湾的神圣任务。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3月15~1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16名。大会通过了支援解放台
湾和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积极做好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做好春耕生产,批
准政府工作报告,护林防火5项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1~24日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112人。会议传达了中共七届六
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
告。通过了实现农业合作化、垦荒移民增加粮食生产、征粮、征兵、加强对私营工商业实行
社会主义改造等6项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8月7~9日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81名。会议通过了搞好麦收与副业
生产,开展基层选举,深入开展以除“四害”、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3项决议。
第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9月21日~24日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85名
,列席25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法院工作报告,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
预算报告。通过了做好大田收割与开展副业生产、积极防治和消灭克山病、加强护林防火等
4项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长1人,副县长2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2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8~10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74名。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
报告。通过了春耕生产、护林防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项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22~2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0名,列席36名。会议听取了
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56年财政决算、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
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5~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3名。会
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通过了1958~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
大会选举产生了县长1名,副县长2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2人。选出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出
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人。
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9月德都并入北安县,1960年1月北安撤县建市。1961年
3月召开了北安建市后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9月德都恢复县制。复县后,召开人民代
表大会时确定:与北安合并后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算作一届,即德都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9月26~29日举行。代表名额135名,出席
会议代表110名。会议听取了县委的政治报告,县筹备委员会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会议提
出了今后的基本任务:积极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继续高举三面红旗,以农业为基
础,以工业为主导地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以发展农业为主,相应地发展工业、林业、商
业、文教卫生,加强政法、武装等工作。大会选举产生了德都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5名
,县长1名,副县长3名,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出席黑龙江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人

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5月21~2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83名,列席代表22名。会议听取
了县委政治报告,审议了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确定了1964年
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2月19~2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74人。会议听取了县委政治报
告和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补选一名副县长。
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5月29~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87人。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国民经
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将全面好转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目前
形势的工作报告和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0~24日举行。出席代表129名,占代
表总数的72.9%;列席代表84名。会议听取了县委形势报告、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
报告,讨论了1965年农业上“纲要”到“黄河”,争取1966年农业大丰收等问题。会议选举
产生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8名,组成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1966年5月30日~6月1日举行,出席代表176名、列席代表30名。会议听取
县委形势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确定了1966年总的任务和当前中
心工作。会议通过举手表决辞去一名副县长,补选一名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于1966年11月21日~24日举行,出席代表109名、列席30名,特邀代表1名,
会议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了1966年冬春全县工作的中心任务。
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1980年6月,黑龙江省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若干问题
解答·第四部分》,1967年3月10日成立的德都县革命委员会,可算作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1月6~9日举行。代表名额325名,出席会
议的代表296名,列席40名。会议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法院工作报
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县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县直接选举工作报告。这次大会,以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则,总结了粉碎“四人帮”以后德都四年来的工
作,研究确定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出县
长1名,副县长6名,恢复了县人民政府;选出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22~25日举行。本次会议代表325名,特邀代表3名。这次大会的
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
中央确定的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重大方针。会议审议了政府
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上次会议以来的各
项工作,确定1982年工作任务。因人事调动,会议补选了3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8~21日举行,出席代表214名,列席代表56名。会议审议了政
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
议的中心任务是:按照“经济要抓紧,改革要坚决”这一指导思想,安排确定1983年的工作
任务。动员全县人民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促进各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会
议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1名。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
名。
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6日~29日举行。大会代表名额289名
,出席会议的242名,列席6名。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4个工作报
告。会议认为搞好经济建设是政府和全县人民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改
革,加快改革步伐,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会议按照革命化、
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选举产生了第九届人
大常委会。选举了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8月28~31日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209名,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县
人大常委会、教育、财政、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大会的中心任务是:贯彻1984年12月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5年中央作出的《科学技术体
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组织和动员全县人民艰苦奋斗,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大会补选了4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