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满时期警察
第二节 伪满时期警察
1932年(伪大同元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德都后,伪设治局设立公安局,下设警务股、特务
股、司法股。全局共有职员11人,警长、警士61人,警察队33人,合计105人。主要任务是:
镇压人民抗日反满活动,组织自卫团,推行保甲制度,强化伪满洲国的统治。1933年(伪满大
同2年),改德都县公安局为警务局。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12月,德都县警务局下设靠山屯
、19号2个警署,红霍尔基、宝泉山、刘三秧子、姚震屯、王家油坊5个警察分驻所和苏家店
警察队,共有官警141人。1935年(伪满康德2年),县内增设了德都警察署,将靠山屯、16号
警察署改为警察分驻所,新增加刘俊福屯警察分驻所。年末,德都县警务局下辖警察署1个,
警察分驻所8个,警察队1个。局下属有日系警官2人,满系行政官警116人,警察队84人,共
有官警202人。同年,县内设立监狱兼看守所,有草房12间,警官4人,看守员5人。收容人犯
21人。1937年(伪满康德4年),由于废止保甲制,实行街村制,德都县警务局下设德都村(今
青山镇)、东和村刘(俊福屯)、南和村(姚震屯)、西和村(张士杰屯)北和村(双龙泉屯)5个警
察署。警务局内设刑事系、经济系、保安系,有行政警察111人,警察队40人,共计151人。
1938年(伪满康德5年)1月,警务局改为警务科,内设警务、特务、治安、卫生等股。同年,
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开辟了五大连池和朝阳山地区后方根据地,在德都地区开展抗日游击
战争。境内人民的战日斗争得到迅猛发展,沉重地打击了日伪军。日伪政权为了镇压抗日联
军和人民的抗日斗争,加强了警察机构。在重点村屯大量增设警察分驻所,重要警察署内设
刑事系、经济系、保安系。同时在五大连池和朝阳山地区增设了格拉球山警察队和哈拉巴歧
山警察队。1941年(伪满康德8年),撤销德都村警察署,增加孙船口警察署。同时,随着日本
开拓团的入植,每个开拓团驻地都增设了警察分驻所。年末,全县有警察署5个,警察队3个
,警察分驻所35个,共有官警250人。此后,日伪政权为镇压本县境内抗联和人民群众的抗日
反满斗争,不断加强警察机构。1942年(伪满康德9年),仅北和村境内,就设警察署1个,警
察分驻所3个,警察队2个,共有官警1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