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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移民安置

第五章 移民、流民安置

第一节 移民安置


民国时期,本县地旷人稀,曾多次安置过移民。自由流入的灾民、难民移入也较多。19
21年(民国10年),德都镇(当时克山县所辖)安置山东移民15户,89人。1929年(民国18年)8月
5日,东北筹赈会黑龙江分会分配给德都设治局移民186户,1000人。同年8月28日,县农会布
置4乡,240个屯安置移民,每屯安置3~5人,计安置950人。同时在县城安置移民50人。193
0年(民国19年)1月11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分配给德都设治局移民341户,2000人。由设治局分
遣到4乡。移民居住的方式主要靠投亲、租房、盖临时窝棚、挖地窨子解决。口粮主要是靠移
民自行出资买粮或借高利贷粮解决,同时靠为土地所有者扛活或打短工来挣取微薄的佣金来
维持日常生活
伪满时期,本县几次共安置热河、奉天移民2500户。1939年(伪满康德6年),本县安置奉
天省、滨江省水灾移民375户,2424人。其中:商民13户,农民362户。当时,由于日伪统治
者不顾人民的死活,移民在迁涉途中冻死、病死、冻伤的很多。到达德都县后,也得不到妥
善安排,移民们的生活困苦不堪。
1945年,德都县城解放后,新生的民主政权就开始进行移民的安置工作。1947年12月,
本县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移民问题的指示》精神,开始进行移民安置的准备工作。
1948年,接收安置哈尔滨市移民300户,1320人。1950年,县内共安置移民1076户,4468人。
其中:从河北省有组织移民256户,1074人,安置在境内水土条件较好的5个区内,从南满灾
荒地区(主要是热河省赤峰县)散来移民822户,3394人,除一部分投亲靠友外,其余按着各区
土地、房屋等情况,分别安置在全县7个区内。为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县、区、村均成立了移
民安置委员会,具体负责移民接收安置工作,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移民安置后,各
级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对患病的移民进行治疗,动员群众捐献物资,帮助移民解决生活困难,
使移民中的劳动力迅速投入生产。同时,组织移民搞副业,增加收入。1952年,安置热河省
平泉县移民192户(人数不详)。根据省“重点分散安置为主”的精神,安置在5个区,19个村
,33个屯,148个农业生产互助组。根据各村屯条件,最少安置2户,最多安置35户。安置移
民的村均成立移民生产委员会,直接作安置移民工作。296户移民需耕地888垧,用公用地(区
政府、校田、党校农场、县农场等单位的耕地)解决549.48垧;用闲剩地(迁走户地、干部弃
权地、无劳力经营自愿转让地,劳力少种不了的剩余地)解决378.62垧;总计解决928.1垧,
移民中的劳力人均得到2垧地。春秋两季为移民盖新房145间,住进130户;买入房屋57间,住
进38户。县人民政府贷给移民粮食1125吨。同时,统一领导移民搞副业。春季开始组织移民
分别到二龙山、五大连池农场做临时工,秋后移民回县组成马车队搞运输,打条子。1953年
2月,全县移民在备耕生产中,参加生产互助组的有长年组141户,114个组;三大季组106户
,49个组;临时组24户,20个组。1954年,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认真安置与处理散来的移民
的指示》精神,按照“积极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就地安置,组织开荒扩大生产”的方针
,县内安置散来的移民372户,1153人。这些移民主要安置在有荒地、耕地多、劳动力少的农
业生产合作社的部分村、屯中,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移民开荒,或在远处开荒建立分社、扩
大生产。对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主要是靠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进行互助互济、社会救
济、义仓补助和贷款来解决。1955年5月,县内接收安置山东省移民147户,652人,重点分散
安置到9个区31个村的8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社员积极帮助和适当照顾下,多数移民都挣得
劳动工分2000分左右,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同年8月中旬,接收安置哈尔滨市移民300户,
1024人。因这部分移民多数为哈市居民,不适应农业生产劳动,县人民政府抽调一批干部下
乡、组织和发动移民种庄稼、遛土豆、打柴、抹房子、做零工,并在农场、粮栈等部门安排
35人做临时工,有50%的移民都得到一定的收入。全年共接收安置有组织移民447户,1699人
。同年,对1954年冬~1955年春自由散来移民450户,1370人进行分散安置。全年为移民开荒
1946垧。1956年,县内接收安置有组织移民907户,3677人。其中:营口403户,哈尔滨市29
9户,分散安置到各乡(镇)。在双泉乡五大连池和德安乡勇建村建立两处移民新村,安置移民
345户,总人口885人。其中山东阳谷县垦荒队员506人(男371人,女135人),劳动力441人。
全县移民当年开荒地1230垧,购入耕畜277匹(头);畜力大车41台(其中胶轮大车11台);新式
农具12套。全年为移民建房1270间;采购耕畜386匹(头)。同时为移民供应了大批农具,准备
了移民所需的种子、口粮、烧柴、家具、牲畜饲料等。同年4月16日,为加强对移民患病者的
治疗工作,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卫生科和县人民银行发出联合通知,规定凡移民患者均实行
贷款治疗,平均每户5元治疗费。各乡(镇)人民委员会责成专人负责掌握移民治疗费指标,办
理到卫生所的治疗手续。本县从1954年~1956年,共安置移民1664户,9576人(不包括安置后
返回原籍的移民),占全县总人口的11%,为移民开荒5000垧。1957年3月~9月,自由流入移
民800户,经县、乡同意,安置符合落户条件的420户,1920人。其中:吉林省246人,辽宁省
14人,江苏省13人,安徽省13人,山东省1211人。同年10月13日~11月5日,县政府派移民接
家工作组到山东省阳谷县,动员迎接移民新村开荒队员的家属18户、73人来德都安家。全年
为移民生产、生活投资119174.66元,其中为分散插社移民投资20481.74元。1958年以后,本
县没有再大批接收安置有组织的移民,移民安置工作重点转为对已安置的移民生产和生活的
扶持和巩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