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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革命烈士褒扬

第二节 革命烈士褒扬


1945年9月,县人民政府为纪念驻德都县苏联红军在四区七分二屯(今太平乡振兴村七分
二屯)剿匪中牺牲的3名官兵(其中:大尉1人,士兵2人),在现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楼之间
的院内,建立苏联红军烈士墓。1946年春,重新修建烈士墓。1950年,为缅怀在剿匪中牺牲
的苏联红军烈士和本县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在今德都县第一中学道
北修建了革命烈士陵园,陵园周围栽满松树,中间有纪念碑1座。1959年,在北五公路北侧、
青山苗圃东侧重建德都县烈士陵园,以缅怀革命先烈。
1945年9月,为纪念驻龙镇苏联红军在紫霞宫剿匪中牺牲的一名上尉军官,由苏联红军和
当地人民共同在龙镇镇内修建了苏联红军烈士陵园和墓碑。1964年,因城镇规划,移至龙镇
苗圃新建陵园和墓碑,陵园占地300平方米。
1982年,县民政部门编写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将192名烈士载入《黑龙江省烈士英名录》
,使烈士的英名留芳千古。